原标题:海口启动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赵汶)记者今天从市总工会获悉,海口市开启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和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
据介绍,医疗互助活动是由海南省总工会主办,全省各级工会共同组织实施的公益性、互助性、非盈利性活动。活动3年一期,第三期目前已启动,保障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此外,海口市2020-2023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也同期启动。
据介绍,海南省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和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保障期即将期满,三年来,通过扩大参加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完善补偿结构,提升服务水平等措施,吸引了全省44万多职工参加,累计补助了28866人次6413.15万元,其中海口市10万多职工参加,累计补助3910人次944.3万元,两项互助活动为广大职工撑起了一把健康保障伞,将医疗互助活动打造成惠及广大职工的一项民生工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据悉,职工医疗互助金和女职工安康互助金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
医疗互助
■本期医疗互助活动每人150元,每人限交1份,三年保障期内最多补助3次,累计最高补助8000元。
■凡是单位有工会且在海口辖区范围内就业的海口市工会会员;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以及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农民工均可申请。
■参加活动的会员在保障期内退休、退职、工作调动等,仍可按规定在新单位或原单位工会申请补助金至互助期结束。
■第三期医疗互助活动的保障范围扩大为“住院+门诊+身故”。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会员,可享受住院治疗补助、特殊门诊补助、死亡补助以及合并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总工会将加大对在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力度,对所在单位未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在档困难职工,由所属市(区)总工会或各级帮扶中心统一为在档困难职工缴纳医疗互助金。
女职工安康互助
●互助活动针对全体工会女职工会员,每人限购1份,每份50元。
●互助活动期限为3年,互助责任期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首次参加活动或非连续参加安康互助活动的会员,须执行90天等待期,即有效期自2020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参加活动的会员在安康互助有效期内,若患有乳腺癌、卵巢癌等7种原发性妇科癌症其中一种疾病的,可申请一次补助金。符合申请条件的会员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