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对健全税收制度体系有积极意义

日期:11-27
征求意见稿

原标题: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对健全税收制度体系有积极意义

新京报讯(记者潘亦纯)11月27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增值税可谓我国第一大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份,国内增值税税收收入达54346亿元,同比增长3.2%。

近年来,我国增值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改革措施也持续推进。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经过多步改革,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为增值税立法夯实了制度基础。目前,增值税相关改革措施已全部推出,立法条件成熟,为以法律形式巩固改革成果,按照保持现行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的原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形成。

总体看,《征求意见稿》共9章47条,对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等进行了规定,与此前相关条款相比,《征求意见稿》也有一些变化,例如在征税范围上,《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但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又比如计税期间,为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新京报记者解读称,增值税作为我国最大的税种,经过了近年来营改增等渐进式的税制改革,现逐步成熟走向立法,对于健全我国现代税收制度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其次,增值税立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充分反映出了现代税制的特定,例如将留抵退税制度法制化,减少了企业的资金沉淀,打通了增值税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充分体现出增值税的中性原则;最后,2018年以来我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其中增值税的改革力度最大,但是这些减税政策的出台主要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以及逆周期调节,但是此次立法把短期的政策性减免变成了长效的法定式减免,例如降税率以及提高至季度30万的起征点,这将长期降低纳税人的负担,对于企业而言利好,也有利于激活市场活力。

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体现出增值税这个重要税种的立法步伐加快,这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一大步;其次,与现行增值税相比,《征求意见稿》更加突出了统一性,增值税从国际惯例及税理上看,都不是一个复杂的税种,但我国增值税自“营改增”以来,传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业务存在很多差异性的规定,财税界人士称之为“一税两制”,《征求意见稿》努力缩小“一税两制”的差异,增值税制更加统一;其次,《征求意见稿》比较简洁,很多政策采取了“平移”的做法,很可能会有较为复杂的实施条例和补充政策跟进。不过,刘颖也认为,《征求意见稿》在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都存在需要商榷的表述,相信在各界的关注下会完善得更好。

新京报记者潘亦纯

编辑赵泽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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