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谁来保障下一个家暴受害者的知情权
那些婚姻关系中的暴力分子,其实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对社会危害更大的“老赖”,在他们继续招摇撞骗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发出预警其实是很有必要的。
▲屡教不改?蒋劲夫外籍新女友控诉其家暴:跟他一起就像在监狱。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仿妆博主宇芽遭遇“家暴”事件依然热度不退,而演员蒋劲夫再次被曝出家暴新闻,为这个话题增加了新的注脚,尽管后者的律师否认了其行为。
而宇芽“家暴”事件的当事人“沱沱”让人震惊的地方在于,他在先后三次婚姻里,都曾对妻子施加暴力。在曝光的视频中,他暴力将宇芽拖出电梯,已经明显涉嫌犯罪。
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警方获悉,警方已介入调查。重庆市妇联也表态,已联系当事人提供帮助。相信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沱沱”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过,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应该有所反思。比如,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沱沱”对第一任妻子家暴时就受到法律制裁,至少在他的“圈子内”,其恶行会人尽皆知。那么,后面两位女士受害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沱沱”被揭发后,他周围的朋友都感到震惊,有人指认他人品欠佳,“对家暴不意外”,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是一个惯犯。
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对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还特意规定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过,尽管如此,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在“家庭暴力”的相关司法实践中,大部分仍是倾向于“劝解”“协调”——看上去这是为了“家庭和谐”,却真正助长了暴行。
尽管“有了第一次,就一定有第二次和第一百次”的说法缺乏必要的科学依据,但是,让每一次暴力都受到相应的惩罚,应是法律的基本要求,“家庭暴力”当然不能例外。
在法律尚不能完全保护女性权益的情况下,必要的“社会救济”也不可少。如果“妇联式”的劝解不能奏效,那么,更严厉的社会制裁也就有了合理性。
人们需要一种切实有效的阻断机制,不管施暴者出于什么目的,有何种隐情,他都应该和受害者“隔离”起来。类似的“黑名单”制度看上去有点过于严厉,但也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如果一个人曾经有过家暴的历史,至少在一定范围内,让人们一直记住他的暴行,是非常有用的。
而我们看到的情况往往相反。“这个人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家暴的人”“也许有别人不知道的隐情”“一个巴掌拍不响”,这样的声音,会让施暴者更加理直气壮,才会造成“沱沱”在被谴责的时候,关掉微博评论,继续晒吃晒喝,这真是巨大的讽刺。
如今,在有关经济类纠纷的判决执行中,一旦被宣布为“老赖”,当事人会收到明确而具体的限制。或许,这种办法可以尝试引入到家暴的案件中。那些婚姻关系中的暴力分子,其实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对社会危害更大的“老赖”,在他们继续招摇撞骗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发出预警其实是很有必要的。
□钱小凡(媒体人)
编辑李冰冰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