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首家县级社区治理“专班”落地兴庆区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近年来,兴庆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把城乡社区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设立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等“三个一”举措,高起点、高站位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见实见效。
“一个中心”强专班。兴庆区着重强化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为兴庆区民政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统筹社区工作者的选聘、管理和考核,推广社区建设工作经验。该中心的设立,搭建起了社区治理工作组织架构,加强了社区治理工作力量,成为我区首个县级社区治理工作“专班”。
“一号工程”夯基础。为确保2020年实现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兴庆区将城乡社区服务阵地建设列为区委“一号工程”,成立社区阵地建设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和政府区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每周汇报、每月例会、每季观摩、巡回督导、定期通报等制度,多次召开现场协调会推进工作。发挥“大工委”“大党委”机制,协调盘活辖区18处闲置社会资源,全部交由社区使用;2018年以来,筹集各类资金12640万元,完成53个城乡社区建设改造项目,投入160万元在100多个城乡社区显著位置设立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标牌和火炬灯。出台《兴庆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管理暂行办法》,对社区活动服务阵地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
“一个方案”推改革。出台《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细化街道工作职责,精简街道机构,设置“四办一中心”优化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下沉33项服务职能,在11个街道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城市治理体制改革创新,形成街道聚焦统筹协调、社区治理多元高效、行政服务便民利民、居民自治广泛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各社区结合辖区地理环境、资源分布、文化特色等因素,为居民提供“四点半课堂”“庭院微课堂”“康体医疗服务”等“点单式”服务,满足了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