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子遇害16年未入司法程序,家属请检方监督获回复

日期:11-27
司法程序贵州

原标题:贵州女子遇害16年未入司法程序,家属请检方监督获回复

新京报讯(记者倪兆中李小白)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女子郑琳(化名)于2003年4月被人杀害,由于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案件一直未进入司法程序。郑琳的父亲郑良福日前来到开阳县检察院请求案件监督。今日(11月27日),郑良福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于昨日收到检察院的回复,案件已转交公安部门处理。

贵州女子遇害16年未入司法程序,家属请检方监督获回复

警方向家属提供的书面回复。受访者供图

郑良福告诉新京报记者,2003年4月11日,他的女儿郑琳被人杀害,警方随即展开侦查。案发三天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但没过几天,郑良福得知,开阳县公安局又释放了张某。郑良福称,张某被释放后,开阳县公安局于2006年4月21日向其出具了书面回复。

这份回复提到,经开阳县公安局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患有精神病,为确定其是否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该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因张某系聋哑人,无法进行交谈式检查。最终,无法确认张某在作案时是否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

郑良福称,此后他多次前往公安局,请求重启张某的精神病鉴定,但未有明确结果。由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他也一直没有安葬女儿的骨灰,郑琳的骨灰停放在殡仪馆达16年。今年11月19日,郑良福又来到开阳县检察院请求案件监督。

今日(11月27日),郑良福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于昨日收到开阳县检察院发来的回复短信。短信称,郑琳被杀害一案开阳县公安局已立案在继续侦查中,根据相关规定,已于今年11月21日转开阳县公安局处理。

新京报记者倪兆中李小白编辑白馗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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