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莱雅因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被罚款20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王真真)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中,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因虚构使用商品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被罚款20万元。
图/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截图
通告显示,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法国碧欧泉8天、肌肤犹如新生愈颜、弹润、透亮源自活源精粹的愈颜力、奇迹水肌底精华露、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明星达人挚爱之选、众人见证8天奇迹、肌肤问题一并解决、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等用语。
经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属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通告中指出的欧莱雅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即为虚假广告。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所谓的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外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除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被点名外,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还涉及医疗、食品、房地产等领域的多家公司。
新京报记者王真真
编辑李铮校对李项玲
图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截图、巴黎欧莱雅中国官方微博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