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一企业供应不合格食品致学生呕吐腹泻,被罚10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李一凡)今日(2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宁夏穆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穆宁食品”)向当地一所学校供应不合格食品,部分学生用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宁夏穆宁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工商资料截图
新京报记者从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今年9月28日中午,宁夏穆宁食品向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中心学校供应午餐,部分学生用餐后出现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后经吴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并检验,涉事公司经营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限量标准,此次事件被判定为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罚100000元。目前,该案例已被列为今年“宁夏食品安全十起典型案例”之一。
工商资料显示,宁夏穆宁食品成立于2013年7月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截至发稿,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注册登记电话,均被挂断。
另据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统计,近期,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在全自治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联合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61件,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84家,责令停产停业24家,移送司法机关21件,罚没款337.32万元。
编辑潘佳锟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