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声称与警察是兄弟可"走后门"男子注册多个微信号诈骗
正义网恩施11月26日电(记者戴小巍通讯员邓正蛟)现年42岁的陈某系湖北省巴东县大支坪镇某村村民,自称公安局有熟人,打着可以尽快办理案件的幌子诈骗钱财万余元,近日,经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巴东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8年3月4日,巴东县大支坪镇某村村民沈某的妹妹与他人发生争议被致伤住院,由县公安局野三关派出所受理此案。为使该案及时处理,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陈某谎称与巴东县公安局野三关派出所所长及局领导亲戚关系要好,并承诺案件会尽快得到满意处理结果。
为使自己的谎言更加真实逼真,陈某一人分饰多角色,用注册的微信号“努力拼搏”、“为人民服务”、“油菜批发加工”等分别冒充公安局领导及其亲戚,以请领导吃饭、送烟疏通关系为由,骗取沈某信任,沈某多次通过微信账号共计向其支付人民币18607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860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多次实施诈骗行为骗取他人财物,酌定对其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遂县法院于10月30日依法以陈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退赔违法所得18607元给被害人。
办案检察官提醒,该案中陈某正是利用被害人急于处理案件、盲目信任“找关系、走后门”的迫切心理,对被害人实施诈骗。针对此类案件,应理性对待,不要被骗子各种“神通广大”的说辞冲昏头脑,要保持警醒,走正规的途径和程序才是高效处理事情的基础,盲目迷信于“找关系、走后门”,只会给居心不良者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