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海俊:大兴安岭的绿色卫士
“作为林业人,必须把改善林业局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决担起建设美丽根河的历史使命,坚持最重的担子自己先挑、最硬的骨头自己先啃。”这是今年6月,于海俊给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局根河林业局的一份报告中的话。
6月19日,当地突发森林雷电火灾。作为根河林业局副局长,他身先士卒冲进火海。山火扑灭了,56岁的于海俊却因公殉职。
从1987年毕业到2019年,在林区的32个春秋里,于海俊先后7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劳动模范。
来到大兴安岭林管局工作后,于海俊的第一站是森林调查规划院。在这里,他先后担任森林调查规划院规划设计室副主任、副书记、主任,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副院长、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国家启动一期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时候,没有模式可参考,于海俊带领规划院全体设计人员承担了各项工程规划设计任务。2009年,于海俊被聘为全国森林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先后参与编制了4项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创造性提出“补植补造”概念及森林经营措施,并纳入编制《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培育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中,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1年调任根河林业局副局长后,于海俊运用理论成果更好地推动实践。通过他的努力,根河林业局构建起“以林业局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为责任主体、以生态保护建设监测中心和森林资源监督机构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监管新格局,走出了生态保护建设良性发展的新路子。
于海俊说,“一个人活在世上应该有所追求,我的追求是让青山常绿,家园更美”。据统计,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于海俊在根河林业局工作期间,带领扑火队参加扑救火灾12场(次),其中援外扑火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