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模榜 戴静:护卫公正的奔跑者

日期:11-24

原标题:政法英模榜|戴静:护卫公正的奔跑者

【政法英模榜|戴静:护卫公正的奔跑者】

政法英模榜 戴静:护卫公正的奔跑者

戴静(右一)在出庭公诉时出示证据

戴静记得,自己刚到办案一线,对办案一头雾水。19年前,这个检察新兵还不知道自己在若干年后会走出一条怎样的路?

不到六年,他成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一路走来,他已是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三级高级检察官,还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厦门市拔尖人才、新时代厦门经济特区的奔跑者等多项称号。

戴静不仅自己带头办理大案要案,出庭指控某省部级干部受贿案,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庭”;带领的团队也业务过硬,所办案件,无一错诉漏诉,牢牢把住检察环节最后一道关口。

每天晚上办公室灯亮到最后的,一定是他

2000年,顶着厦门大学“年度优秀毕业生”的光环,戴静大学毕业进入厦门市检察院公诉部门。

“大学四年,我学的专业是国际经济法,连毕业论文也是涉外税收,可以说在校所学和刑事法律一点不着边。到了办案一线顿时发现,自己连最基本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都感到云里雾里。”回忆当初刚入行时的情形,戴静说,他把这个突如其来的巨大落差,转为自己要迅速摆脱“无知”的强大动力。“当时我暗下决心:从零开始、钻研业务、迎头赶上。”

从此,戴静开始了他的“攻书”之路。同事们说,“他善于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研究和学习。每天晚上办公室灯亮到最后的,一定是他。”

在戴静的抽屉里,至今仍保存着两本“制胜宝典”。一本是打印版的刑事法律条文和解释汇编。“缺什么,就补什么!”那时,每天下班后,他都把自己关在家里或办公室,先是找来刑法、刑诉法的基础书籍,慢慢研究琢磨,一页接着一页地啃,接着研读各类司法判例和参考、指南等,把一点一滴的感悟体会、吃透的要点作为条文的注解,写到这本自制的汇编手册中。如今,这本手册比当初厚了好几倍,上面的字密密麻麻,这里浓缩的,是20多本烂熟于心的理论知识和100多本判例、参考。

另一本“宝典”是戴静的工作日记。“刚入行时,我是部门里唯一的书记员,天天都有机会陪着前辈、同事们提审、开庭、汇报,我就悄悄准备了一本日记本,把工作中的学习体会和领导、前辈们的指点一一记录在本子上。”从对比中反思自己,在思考中梳理总结,戴静的办案能力一阶一阶地往上提升。

在公诉岗位,戴静在干中学,往“专”里走,执着如初,一如既往,从一个“门外汉”成为独立办案的检察官、办案骨干、主诉检察官,先后在全市、全省及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取得佳绩。2005年,摘得福建省优秀公诉人竞赛桂冠,2006年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

在这个坐着要能写,站着要会说,要有高强本领的办案岗位,戴静多次承办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业务能力在办理大要案中经受考验,交出优异答卷。他出庭公诉的某省部级干部受贿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佳公诉庭”;制作的另一件省部级干部受贿案审查报告,被评为“全国优秀综合化审查报告”。

对案件始终保持着一份冷静和细心

“有你这样优秀的检察官出庭公诉,我们心里踏实!”在受邀旁听戴静出庭公诉的熊某受贿案后,厦门一位市人大代表拉着他的手,说出这番话。

在该案的庭审过程中,面对控辩分歧,戴静沉着冷静,从受贿犯罪的本质入手,条分缕析,将人情往来与受贿的区别,违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清晰阐明,并对事前还是事后受贿并不影响受贿罪成立进行了充分说理,最终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出庭意见被全部采纳。“当年对一些问题的司法解释并不具体,理解不一。我在指控犯罪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释法,让被告人和旁听人员都明白和理解。”戴静说。

庭上十分钟,庭下十年功。面对新型案件、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变化,戴静秉持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不断学习,攻坚克难。“法律领域新的东西太多了,总吃老本可不行。”他主动涉猎各方面知识,提升犯罪心理解读、证据比对分析、讯问突破、庭审指控等方面办案能力和水平,主攻金融、走私、诈骗等领域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戴静对案件始终保持着一份冷静和细心。他总说,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在审查证据时,要善于攻克每个难点,坚守案件质量的生命线。在他审查的严某、朱某毒品交易案中,对证据疑点层层排查求证,挖出了毒品交易幕后主谋陈某。

“发现疑点、排查疑点、求解真相,关键是‘细心’二字。”戴静在审查这起贩毒案中发现,现场被抓获的严某、朱某两人并不熟悉,毒品交易的背后一定另有其人。追问之下,两人供出幕后指使者陈某。陈某到案后拒不认罪,这时,戴静还是靠细心和冷静,紧紧围绕案发前后陈某的行为细节,运用好每一个细微的证据,确保指控有力。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公诉意见,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死刑。

“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指导案件精准。”在同事徐进发眼中,戴静是个令人佩服的“全能型”业务带头人。

十九年如一日地坚持做好一件事情

“要注重细节,案件越小的地方越容易出问题”“案件拆分后,要注重口供的关联性,及时比对和沟通,找出连接点”“对于侦办案件违反程序的问题,该纠正就得纠正”……

这是戴静作为新上任的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在调配完任务后,与团队同事们就刚接手的一起重大走私案件展开激烈地交流讨论。从会议室走出来,戴静就坐在办公桌前,开始审阅一大摞堆在案头上的案卷。

“这几天刚接手一件重大走私案件,仅涉案人员就达七八十人,所以手头比较忙,案卷也多。”戴静告诉记者,每年,约有四五百件疑难复杂的案件进入他负责的部门,平均每天至少两件。作为部门的“领头羊”,戴静每天处理的事情更多了,除了自己办理的案件,还要对其他同事提交的案件把关和审批,帮助研究和处理疑难问题。

入职以来,戴静坚守着一个朴素的信念: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稳定,不放纵犯罪,不冤枉好人,捍卫司法公正。十九年如一日地坚持做好一件事情:让人民群众在自己经手办理的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安部督办的易某等人团伙诈骗案,卷宗装了六个大纸箱,被害人200多人遍及全国各地,涉案人员近40人,并且在犯罪中不断变换身份、住址、银行卡、电话卡,利用网络、短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六合彩诈骗,手段极其隐蔽。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戴静仔细搜索繁杂如麻材料中的蛛丝马迹,或是忙着引导侦查人员跑邮局、跑电信、跑银行查找证据,实现了每一起诈骗事实和各个嫌疑人之间准确地对号入座。起诉后,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都得到法院的采纳,主犯易氏兄弟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央电视台《庭审直播》栏目在报道该案时评价:“公诉人全面掌握庭审主动权,对狡黠的诈骗犯罪分子抽丝剥茧,将罪恶彻底暴露于法庭之上。”

每份审查报告都要经历“薄—厚—薄”过程

在维护公平正义的主战场上,需要一支勇于担当的优秀团队。作为部门负责人,戴静注重“传帮带”,手把手教导,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所学和经验教给年轻一辈。

说起“被雕琢”的历程,同事丰致辉深有感触,“十多年前他坐在我身边,教我写案件审查报告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打开丰致辉的电脑,翻阅当年办理的案件,每个案件的目录下,审查报告都有好几个版本:“一稿”“戴改一稿”“戴改二稿”“定稿”“精简一稿”“精简二稿”“最简稿”……一个案件的审查报告有十稿八稿十分常见。

戴静认为,撰写审查报告要从设置问题入手,尽可能考虑到方方面面;接着提炼焦点问题、重点突破;最后再对报告进行重新整合、精炼。因此每份审查报告都要经历“薄—厚—薄”的过程。“最简稿用来汇报研究,短短几页纸就把案件的焦点问题总结概括,大大提高了案件研究效率。”丰致辉说。

同事张鹏说,2015年他和戴静共同办理一个专案时,他负责制作提讯预案。当他把预案初稿提交后,戴静只问了两个问题:“被告人不配合你的回答,怎么办?”“要求讯问人员回避,怎么办?”把他问得哑口无言,但张鹏从中得到了一个启示:每一个办案环节都不可忽视,每一个关口都要考虑细致周全。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戴静常用这句话强调检察官的职责使命。在他眼里,检察官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法律的权威。多年来,他带领团队不断积累办案经验,严谨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人。数据显示,他和他带领的办案组先后起诉被告人610人、不起诉36人,追诉犯罪嫌疑人34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12条,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对办案追求极致,把案件当作品雕琢,戴静这位“老师傅”带出了多名“新工匠”,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五四青年标兵等多个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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