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禁毒大队长的不归路

日期:11-22
党员干部严重违纪

原标题:一名禁毒大队长的不归路

“我什么都有了,还图那么多做什么?”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毅在忏悔书中对当初的贪婪后悔不已。可惜,知道得太晚了。

黄毅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1994年,当教师的黄毅顺利通过基层民警公开招考,成为一名人民警察。2000年起,先后提拔担任派出所副所长、所长、治安大队教导员、禁毒大队长。2019年2月,黄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6月,黄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一名农家子弟一步步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曾经三次记个人三等功的“禁毒战士”是怎样走上不归路的?

欲望闸门因女色而打开

黄毅2004年12月调回县城担任治安大队教导员之前,一直在靖西县公安局湖润派出所工作。

在乡镇工作,黄毅经常到湖润镇街上的银湖饭店吃饭,一来二去就跟饭店里面的服务员、未婚女子苏某某熟络起来,不久与苏某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03年,苏某某为其产下一子。2007年,黄毅以自己名义,在靖西县城为苏某某母子买了一套房子。

既要承担自己家庭的开支,又要支付苏某某母子抚养费,如果单单靠黄毅的那份工资,根本不够。他开始寻思着多捞点“外快”。

黄毅从湖润派出所调到治安大队后,一些砂石厂老板、需要炸药的老板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经常请他吃喝。黄毅也因此结识了县城一家餐馆的老板。该餐馆老板对黄毅说,如果能拉人到他的餐馆吃饭的话,就会给黄毅10%的提成。真是瞌睡遇到了枕头,对黄毅来说求之不得,他和老板一拍即合,此后把宴请他的老板都推荐到该餐馆。

“有时候老板宴请一个晚上就有两三桌,得到的提成相当可观。”据黄毅交代,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他就从餐馆老板那里获得提成20多万元,这些钱都断断续续送到了苏某某手上。

除了苏某某,黄毅还有另一个情人农某某。

农某某跟黄毅同村,是田东师范的同学,比黄毅小一届,二人在校期间谈过恋爱。

2016年,黄毅为侄女考教师一事找到当时担任教研员的农某某,让她帮忙补习培训。在你来我往中,二人恋情重新燃起,发展成情人关系。截止审查调查时,两人还一直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道德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党员干部生活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事实表明,很多问题的发生发展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

肆无忌惮截留特情经费

党员干部一迷恋色情,离清正廉洁就远了。

据黄毅交代,他多次收受靖西某锰业公司老板的过年红包,收受吸毒人员梁某某四瓶剑南春和6000元现金。在2019年春节前,黄毅还收受了禁毒大队两个民警分别送给一箱剑南春白酒、一条蓝龙香烟和两瓶红酒、一包茶叶。但是,这些“小恩小惠”在黄毅看来只是“毛毛雨”。

随着手中权力逐步增大,黄毅盯上了禁毒大队特情经费这块“肥肉”。

所谓特情经费,是指如果有线人愿意提供涉毒情报,禁毒大队会在破获案件后支付给提供线索的人员相应的费用。特情经费的申请发放标准是,一般案件500元每起,重大案件2000元每起,办案中查获一块完整的毒品就可以申报1万元特情经费。有时为了年底任务需要,按照起诉人数来报销特情费,起诉一人报销1000、2000元不等。

2014年7月,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申请到办理廖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特情费2万元,黄毅从大队内勤处将2万元特情费领走,将其中1万元交给特情人员,私自截留1万元归个人使用。

2016年10月,黄毅从内勤处领走禁毒大队申请到的办理农某勇涉嫌运输毒品案件的特情费8万元,截留4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余下4万元长期存放家中直至案发。

据黄毅交代,自2014年以来,他在查获涉毒案件后,先后从报销的12起案件特情人员经费中共计截留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包庇纵容,公权力变“生财路”

黄毅在权力和金钱中迷失方向,失守底线,身为执法人员,本该用来打击违法犯罪的公权力,被他当作一门赚钱的生意来运作。

邓某某,靖西籍吸毒人员。2013年底,邓某某为了长期吸毒不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中间人找到时任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毅请求关照。

“如果想吸毒不被公安抓的话,每个月5号前交给我2万元‘保护费’,还可以在靖西贩卖一些零包的毒品。”黄毅对邓某某说。邓某某心甘情愿抱住了黄毅这把“保护伞”。

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黄毅先后6次收受邓某某所送的“保护费”共计11.5万元。

2014年5月31日,靖西县禁毒大队在杨某某家中抓获一伙吸毒人员,邓某某在其中。邓某某等其他人员被治安处罚处理后予以释放。

杨某某是邓某某的好友,邓某某在释放的当晚,就让黄毅帮忙协调。

后黄毅收下邓某某送来的7万元,对杨某某的妻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予以释放。杨某某被批捕移送检察院起诉后,黄毅再次毫不犹豫地收下邓某某送的5万元,并为杨某某导演了一出“立功”戏,帮助杨某某减轻处罚。

可笑的是,邓某某在劳心劳力帮助好友减刑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自己不久就会有牢狱之灾。2015年,邓某某因贩毒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黄毅除了为吸毒、贩毒分子开后门、当帮手,还利用手中职权和关系为走私人员打招呼。

2018年12月,靖西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获一辆走私冻品的车辆。情妇农某某的弟弟受走私老板请托,找到黄毅帮忙疏通关系,放行被扣车辆。在黄毅的“关心过问”下,被扣押的车辆在第二天卸下冻品后即予以放行。为感谢黄毅在捞车过程中的帮助,农某某的弟弟送给黄毅现金2万元,黄毅欣然接受。

悔之已晚,世间永无“后悔药”

“我要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做个维护祖国安全,打击敌人,惩治罪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的人民警察。”25岁的黄毅在穿上警服,戴上警帽的那一刻曾暗暗发誓要做个好警察。

“我要时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2000年6月,黄毅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举起右手向党旗宣誓的时候曾暗下决心。

然而,这些曾经的誓言和豪言壮语在其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面前,显得那么滑稽可笑。

“我什么都有了,还图那么多做什么?”黄毅在忏悔书中悔不当初。

可惜悔之晚矣!世间永无“后悔药”!

【执纪者说】

黄毅身为警务人员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生活腐化,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严重违背他当时的入警初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黄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三观”,补足精神之“钙”,拧紧人生“总开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心怀纪律规矩意识,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牢记纪律和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党纪法规,守住底线。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审慎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绝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手中的权力借以以权谋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主要负责人的权力监督力度,使权力始终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规范权力运行。(百色市纪委监委夏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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