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率先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
针对地方金融违法案件,深圳金融监管将建立更为高效的“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昨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地方金融行政执法培训活动。
近年来,深圳金融业态迅速发展,服务类型不断丰富,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地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9月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区域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余额3317.64亿元,占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30%,已成为传统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但由于缺乏规范管理,部分新兴金融行业风险逐渐暴露,金融违法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给金融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亟需健全完善。
为推进我市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地方金融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在借鉴各中央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和市主要执法部门具体实操做法和相关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率先构建了“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成立行政处罚委员会,通过划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权、审核权和决定处理权,实现案件调查部门和审理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从而进一步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客观,提高办案质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将针对限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吊销许可证、数额较大的罚款等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审理,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采取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形成案件处理决定。目前先对融资担保、典当行两个行业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党组书记刘平生表示,行政处罚委员会成立后,该局将针对涉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损害投资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风险事件加大查处力度,对企业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说,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下地方金融法制建设的有益探索。金融行业企业应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本质,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措施,将资金更多投向中小微企业,同时坚持法律底线思维和合规经营意识,主动接受监管,严格守法合规经营。对于不守规矩触碰监管红线并制造风险的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有效保障市场高效规范运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