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转移财产拒绝还款被公诉 获缓刑

日期:11-19
拆迁

原标题:担保人转移财产拒绝还款被公诉获缓刑

正义网黄石11月19日电(通讯员尹黎明李群珏)民间借贷纠纷错综复杂。近日,一男子动起歪心思,有能力偿还欠款却妄图通过隐瞒、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他能蒙混过关吗?

经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07年,胡某甲为胡某乙作债务担保人,找丁某借款用于资金周转,岂料胡某乙未全额还款就失联了,于是债权人丁某便找到了担保人胡某甲,要求胡某甲将剩余的款项还清,胡某甲不愿替胡某乙偿还债务。丁某于2015年11月将胡某甲、胡某乙告上法庭。

此时恰逢担保人胡某甲的房屋处于棚改拆迁过程中,法院对拆迁指挥部及胡某甲下达裁定书,冻结胡某甲于棚改拆迁中的房屋赔偿资金,判决胡某甲偿还丁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胡某甲为了逃避还款,心生转移财产的念头,故意让其亲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最终房屋拆迁款被其亲属领走,从而导致胡某甲无其他财产可供法院执行,法院冻结的拆迁款流失。

因胡某甲对法院所作出的冻结财产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在法院诉讼保全过程中,转移财产,致使裁定无法执行,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胡某甲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胡某甲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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