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络犯罪案件数量上升 近三分之一涉诈骗

日期:11-19
网络犯罪

原标题:最高法:网络犯罪案件量逐年上升近三分之一涉及诈骗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

新京报快讯(记者应悦)最高人民法院今日(11月19日)发布数据,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涉及诈骗,为网络诈骗案件。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了《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以下简称《报告》)。

大部分网络犯罪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表示,《报告》主要对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量显著增加,同比升幅为50.91%。

大部分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京、沪、津、渝地区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合计总量仅占6.81%。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孙福辉介绍,目前平均每件网络犯罪案件涉及2.73名被告;超四成网络犯罪案件为两人及以上团伙犯罪,三人及以上共同犯罪的案件占比逐年提高。

近三分之一网络犯罪案件涉及诈骗

孙福辉表示,网络犯罪案件中,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被告人最多,占比达37.21%;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量刑多为有期徒刑,其中约六分之一被判五年以上;网络犯罪案件中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涉及诈骗,为网络诈骗案件。

年龄方面,四分之三的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年龄为28周岁的被告人最多,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占比逐年降低。

新京报记者应悦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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