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规范全市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

日期:11-19
指引

原标题:昆明中院规范全市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出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市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以进一步规范昆明市两级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受理及审理工作,妥善应对及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疑难问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住房问题是关乎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近几年来,部分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无法继续开展经营活动,陆续出现因债权人或企业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受理并审理了一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通过重整、清算等途径,为房地产企业清理退出以及人民群众权益维护提供了司法保障。

据介绍,该《指引》文件是昆明中院结合审判实践充分调研并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分为11个方面,共计35个条款。《指引》出台后,将进一步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运行机制,统筹推进破产进程。支持破产扶助基金的建设和管理,推动解决破产程序中面临的一些资金需求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法律适用标准,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并增强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及审判水平。

此外,《指引》还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及“区块链”的司法运用,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信息披露机制及投资人招募机制,对于在建工程的复工续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吸引潜在投资人,促进资本、技术、管理能力等要素的有效配置,帮助房地产企业重整融资。积极引导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提升财产处置效益。实现审判数据实时同步、全程公开、步步留痕,强化数据统计及数据检索,构建智能化审理模式,全面提升案件审判及管理水平。

目前,昆明市两级法院已收到涉及房地产企业破产的申请共11件,大多涉及“烂尾楼”项目。已正式立案受理破产申请的共有5件,涉及破产财产规模约人民币91.38亿元,涉及债务规模约人民币212.16亿元,涉及债权人人数约11307人。(云南日报记者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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