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贴近需求带来更大“获得感”——在大陆的台湾师生热议“26条措施”

日期:11-15
大陆高校台湾学生

原标题:更贴近需求带来更大“获得感”——在大陆的台湾师生热议“26条措施”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26条措施’领域更广、范围更大,是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落实两岸一家亲的又一体现。我们都能真实感受到,大陆惠台利民措施越来越具体,更加贴近台湾民众核心需求。”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经济学系主任、台湾青年教师林承铎对新华社记者说。

在去年“31条措施”基础上,大陆方面新近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在大陆任教、求学的台湾师生受访时都表示“获得感满满”。

具体到第21条提出“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同等参加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林承铎表示,“31条”已提到有关台湾专业人才参与项目申报、人才计划、申报基金项目等惠台利民措施,“升级版”的”26条”是“相辅相成,无缝衔接”,给正在大陆工作和有意愿来大陆发展的台湾青年带来更多“获得感”。

1998年就来北京读书的林承铎坦言,求学阶段“觉得毕业后就是去台资企业工作,从没想到能在大陆一流高校、事业单位任职”。从“31条措施”到“26条措施”,他亲身感受了“沉甸甸的关爱”。

林承铎说,2015年他就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并有幸获得立项,这已十分不易。“31条措施”中有关申报基金项目的内容,为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进一步申请重大项目“开了绿灯”。由于重点项目往往和职称申报有一定关联,“26条措施”有关职称评审的内容,解决了台湾人才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发展的“最后一里路”。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张宝蓉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大陆高校任教的台湾教师有两千多人。近年来,大陆方面针对来大陆工作的台湾教师出台了不少政策,各高校用人单位也纷纷采取机动灵活的措施,更好地解决了聘用、薪资、升等、科研成果认定、出境访学等方面的问题,以提升台籍教师的适应性和稳定性,促进他们在大陆的专业发展。

就第21条提到“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林承铎说,这对提升就业积极性、促进人才流动有推动作用。有志登陆发展的台湾人才在台湾的科研项目与成果可直接获大陆用人单位认可,将免去冗长的认证程序。

张宝蓉说,明确将台籍教师在台湾地区取得的科研项目和工作年限纳入认可范畴,能更好帮助台籍教师实现学科专业发展上的延续性,缩短其在大陆高校科研教学工作中的过渡期。

第24条措施提到,“台湾学生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大陆高校同等申请享受各类资助政策。在大陆高校任教、就读的台湾教师和学生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申请公派留学资格。”林承铎说,海外交流或学习经历是有些单位进行人才遴选的重要标准。过去,台籍师生无法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道申报,只能走校内交流项目。校内交流项目可能存在部分费用自行承担、时间短、机构选择性少的问题。“26条措施”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让台湾师生可享受这方面的同等待遇,这就是两岸一家亲最“真金白银”的关爱。

“今年我已经拿过一次奖学金,以后可以申报更多。”谈到“26条措施”,来自台湾新竹的王若琪感到十分开心。

出于对秦汉历史的浓厚兴趣,王若琪来到“能触摸到考古现场”的大陆求学,目前在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考古专业读大二。

对于第23条措施提出“进一步扩大招收台湾学生的院校范围,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属院校比例”,她颇为“有感”。“我曾考虑过申请西北大学考古学专业,但当时西北大学还未开放招收台生。”王若琪说,“今后,台湾学生就不会有这样的遗憾了。”(记者李寒芳、陈弘毅、双瑞、刘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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