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绝不能走过场——以“伪造材料骗取土地流转补助资金案”为鉴
“让那些用伪造材料骗取土地流转补助资金的人受到法律制裁,把骗取的惠农资金追回来,我们农民是拍手叫好啊!”横县农民李勇说。
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在横县土地流转项目验收过程中走过场,不按验收方案开展验收工作的项目验收小组组长林某、成员蓝某、农某等8名工作人员先后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案发是由于个别种植大户的贪念,更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履职不到位。2010年以来,横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项目工作,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由横县农经站、原横县农业局等部门进行审核,项目通过初审后由原市农业局组织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验收,并由验收小组对项目作出验收结论。之后,财政部门将相关的项目补贴下拨到农户手中。横县种植户李须意等人得知该项目后,对该项目的资金动起了歪脑筋,向横县农经站询问了解申请项目的条件后,通过伪造土地承包协议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书等申报材料向原南宁市农业局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补助资金。原南宁市农业局委派由林某担任组长,农某、蓝某等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赴横县对李须意等人的申报项目进行验收。林某等人赴横县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的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到实地勘察测量面积、没有认真与流出土地农户核实,未发现李须意等人伪造申报材料等问题,最终致使李须意等人共骗取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45.02万元。
案发后,南宁市纪委监委给予时任验收小组组长林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验收小组组员蓝某等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与时任验收小组组员农某等2人政务警告处分,并依法对被骗取的惠农资金145.02万元进行追缴。
回顾整个案件,如何精准地将惠农资金下拨到农户手上以及对惠农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管引发了思考。
伪造材料骗取土地流转补助资金案涉及金额145.02万元,性质极为恶劣。惠农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能够有效减轻农民负担,然而面对国家下拨的惠农资金,部分农民心存邪念,为骗取惠农资金而无所不用其极。在这种情况时有发生的情况下,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对把关项目验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农户申请惠农资金的审批报关不严,简单地认为验收工作就是在验收单上签“同意”。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不仅让本该得到惠农资金的农民无法享受到应有的补助,更是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惠农问题的重视。惠农项目验收小组成员以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职,落实惠农项目的每个验收环节。要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倒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针对在扶贫领域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始终擦亮监督“探头”,高举纪律“戒尺”,为巩固提升惠农成果保驾护航。要创新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提升审批验收工作的水平,着力解决惠农资金审批过程走形式的问题。
目前,南宁市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二期项目新增了扶贫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实现了扶贫资金从决策、实施到绩效评价全周期监管体系,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规范性、使用的透明性。(南宁市纪委监委梁丽赵庆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