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部分企事业单位将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日前,我省发布公告,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下半年我省部分企事业单位将赴省外高校引进符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提升我省重点行业、领域竞争优势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978人,主要包括省市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紧缺专业本科生。
此次引才范围面向全国高校,采取集中和分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招聘。集中招聘将于12月中上旬重点在陕西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进行;部分用人单位会根据需要分批到相关专业院校开展引才工作。
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我省拿出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应聘人员除享受各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引进拔尖人才,给予40万元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且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同时,应聘人员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聘人员优先在事业单位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