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调整“豪宅税”,是在矫正“普通住宅豪宅化”
深圳调整“豪宅税”,凸显的是当地政府对经济社会的敏感适应能力,是新阶段下坚定落实中央“房住不炒”政策基调的鲜活案例。
▲深圳根据市场新情况适时调整住宅标准,体现了其在政策制定方面对市场变化的敏感适应能力。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对有意购房的深圳人来说,今年这个“双11”是色彩斑斓的。多家媒体报道,深圳有关部门对普通住宅标准的认定不再设价格线,只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小区容积率高于1.0的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均为普通住宅,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
相比以往的标准,这次深圳豪宅认定标准的调整,无疑是非常亲民的,也很好地践行了“房住不炒”政策。
适时调整住宅标准是在与时俱进
上次深圳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要追溯到2015年。
当年9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2015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提出普通住宅标准认定需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宅套内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其中,该文件还对深圳各区的房价做了认定标准,如罗湖超过390万、福田超过470万、南山超过490万等的住房将征收“豪宅税”,其旨在响应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遏制房价过快增长。
但是,从2015年四季度以来,深圳房价出现了一轮飙升。如深圳中原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10月,深圳市新房和二手房均价分别为33599元/平方米和44029元/平方米;而2018年深圳新房均价达到54120元/平方米,二手房均价达到59956元/平方米,比2015年10月大涨了61%和36%。
这意味着,当前如果继续沿用2015年的标准,那么,深圳大多数住房都需缴纳“豪宅税”。普通住宅“豪宅化”问题日益明显,显然不利于深圳房市的健康发展,并额外增加了普通住宅购买者的负担。
如今,深圳市有关部门根据市场新情况,适时调整住宅标准,体现了其在政策制定方面对市场变化的敏感适应能力。这种政策“见异思变”的动态调整是值得肯定的。
并非变相放松楼市调控
那么,这次住房标准的调整,是否意味着变相放松政策?我认为,这种担忧是多余的。
其实,国内很多地方对豪宅的认定标准,与深圳此次修改后的标准是一致的。而且,楼市的价格是基于供需关系的变化,矫正“普通住宅的豪宅待遇化”,会降低改善型和刚需购房者的税费成本,却不会直接而显著地改变市场供需情况。
因为,没有迫切购房和换房需求者,抑或本身缺乏住房购置能力的消费者,不会只凭购房税费成本的降低而改变主意,尤其是对有购房需求而无购房能力的人来说。
不过,在此值得反思的是价格调控手段的慎用问题。包括深圳等地在出台楼市政策时,为了体现贯彻中央政策的彻底性,曾在价格上做了一定的规定。
以深圳为例,即便2015年在豪宅认定上引入了价格指标,但最终也未有效遏制房价的飙升,反而伴随着房价的上涨而导致“普通住宅豪宅待遇化”。
其实,价格是市场交易者自由博弈的交易对价,相关商品和服务值多少钱,不是一个可以线性决策的过程,而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域。因此,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并非一个可以有效调控的目标。
从这个角度上看,行政权力也必须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认真贯彻好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厘清工作,把公权力聚焦在容易产生外部性的公共服务领域,更好地推进“放管服”改革,尊重和敬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总之,深圳当前对普通住宅标准与时俱进的调整,凸显的是当地政府对经济社会的敏感适应能力,是新阶段下坚定落实中央“房住不炒”政策基调的鲜活案例。而当务之急,是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一些市场投机者曲解政策,明确住房标准调整不是楼市调控政策放松,防止不熟悉政策的消费者被忽悠。
□刘晓忠(专栏作家)
编辑:李冰冰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