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高考本月15日网报 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

日期:11-12
高考考生

原标题:2020年天津高考本月15日网报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丽霞)11月12日,记者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天津市发布《市招委关于做好 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11月 15日至 11月 24日期间,考生须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且强调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

根据《通知》,考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相关户籍要求,第一,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第二,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规定;第三,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据了解,报名分为网上录入信息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019年 11月 15日至 11月 24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此外,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19年 11月 25日至11月 29日期间,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户口簿和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往届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回津考生还须持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其中,天津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确认报名信息;天津市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在其户口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将加强高考报名管理,规范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程序,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同时指出,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高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

新京报记者李丽霞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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