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洪池提起公诉

日期:11-12
福建检察机关

原标题: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洪池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1月12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洪池(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査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洪池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洪池,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洪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中共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副书记、芗城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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