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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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赣州: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1月8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大余县池江镇劳保所原所长廖宗旺骗取新农保养老金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廖宗旺利用担任池江镇劳保干事、劳保所负责人、劳保所所长等职务便利,通过更改死亡人员、暂停发放人员信息及虚构人员身份信息申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方式,共计骗取新农保养老金171万余元。2019年10月,大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廖宗旺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县纪委监委对县农保局和池江镇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相关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定南县历市镇副镇长曾世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正、发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5月,曾世民在分管历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因工作作风不实、慢作为,被县纪委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之后,曾世民仍未予以重视,未统筹安排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正、发放工作,对涉及群众生产的切身利益问题应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至2019年2月,历市镇仅更正经营权证72本,占应更正数量的2%,并被省电视台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定南县纪委给予曾世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南县原县农粮局、原东坑管委会、县林业局等单位在林业产业扶贫奖补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问题。2016年12月,东坑管委会45户贫困户申请林业产业奖补资金。东坑管委会、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在审核、办理上述贫困户林业产业奖补资金申请过程中,工作衔接不畅、相互推诿,将贫困户的申报资料长期搁置,直至2019年8月才将奖补资金发放给农户,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龙南县纪委对原县农粮局党组、原东坑管委会党委、县林业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分别对3个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提醒谈话。

石城县原物价局、公路运输管理所不认真履行农村客运班线价格监管职责问题。2016年至2018年,石城县城至各乡镇共31条农村客运班线擅自涨价0.5元至4元不等;2019年2月至5月,石城县城至乡镇6条班线票价超出核定价,涨价幅度1.5元至4元不等,其中仅5月份就超标准收费9万余元,增加群众出行负担。期间,原县物价局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上述农村客运班线不按政府核定价收费、擅自涨价行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依法对农村客运班线是否按政府核定价收费进行管理监测。2019年8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19年9月,县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原县物价局工作人员温永生、罗隆长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李政诫勉谈话,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陈康校、黄志云和时任物价检查所所长白金水作出书面检查,对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王昱丽和时任所长温小勇批评教育。

章贡区沙石镇、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违规排污行为监管处置不力问题。近年来,位于章贡区沙石镇龙岗村的赣州裕源塑料有限公司违规搭建生产厂房,长期存在违规排污问题。2019年7月,该公司违规排污时被省电视台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沙石镇对企业违规建设厂房未及时组织拆除,对群众反映的违规排污问题未及时制止和报告;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违规排污问题排查不细致,监管、查处不力。2019年8月,章贡区纪委责令沙石镇党委、区生态环境局党委分别作出书面检查。(淦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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