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印发意见实施“青岛工匠”建设工程
青岛日报11月9日讯日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青岛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市将在全市各行业广泛开展“青岛工匠”建设工程,每年拟选树命名40名“青岛工匠”和10名“青岛大工匠”,通过打造引导培育、技能提升、成长激励、保障服务“四大平台”,带动引导全市广泛开展工匠人才培育选树活动。
“青岛工匠”是爱岗敬业、崇尚品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追求卓越,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技术工人代表。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获得“振超大奖”的,可以申请“青岛大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