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限制消费令,王思聪不得在酒店、夜总会等地高消费

日期:11-09
信息公开

原标题:法院发限制消费令,王思聪不得在酒店、夜总会等地高消费

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王思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上述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院发限制消费令,王思聪不得在酒店、夜总会等地高消费

法院发限制消费令,王思聪不得在酒店、夜总会等地高消费

据了解,上述高消费行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在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思聪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执行标的约为1.51亿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表示,“王思聪确有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刚才发布的那条信息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的被执行人信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方面同时强调:“经我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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