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万元弹窗100万次,广告强推有考虑用户感受吗
制造这么多视觉污染,有考虑用户感受吗?
▲影视截图
近段时间,很多剁手族甚至“缩手族”都成了各式弹窗广告的“肉靶子”。新华社日前对“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乱象进行了起底: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投入2万元即可弹窗100万次;还有的是按受众点击量收费,每次点击收费0.1元至0.3元。
随着移动互联网兴起,现在的弹窗广告也不仅仅是活跃在PC端了,你打开手机、点开APP都可能遇到。而且,这类弹窗已经进化成为智能广告,你前一天浏览过某个商品或某条信息,第二天在很多页面你都会收到与之相关的广告。这种量身定制不仅烦人,而且“扰人”——有些网络弹窗广告除了造成视觉污染外,还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暗含违法信息等问题。
比弹窗广告骚扰更让人不爽的,是你可能拿它没辙。很多用户都面临这种尴尬:我被弹窗了,点不掉,甚至被带入下载页面;发生这种情况,我的权益是被侵犯了,然后呢?不知道。
绝大多数用户选择忍了,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我们关闭网页,继续工作,假装这事没发生过。毕竟我们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投诉这些弹窗广告,究竟谁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为了验证这一点,我还专门试着去检索了下“如何投诉弹窗广告”,结果出来的方案基本都是教我“如何阻止广告弹窗”“怎么设置自动拦截”“怎样去除烦人弹窗”……这些方法无不是技术层面的自我防御,却鲜有人能给出有效的投诉渠道。
某种程度上,“广告有窗,投诉无门”,也纵容了这种现象的愈演愈烈。在新华社报道中,有广告公司人员就吐露出了一个细节:一些弹窗广告的关闭按键其实只是摆设,用户点击后非但不能关闭广告,反而会进入广告页面;即便用户安装了过滤屏蔽软件,公司技术人员也有办法强制给用户推送。
也就是说,指望用户自己以技术克技术,有些异想天开。对于管理部门来说,很多时候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知道,分散化、隐秘性是弹窗广告的特点。想实现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督并不容易,也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精细化的治理,离不开用户这个重要角色的参与。用户数量千千万,他们既然可以是受害者,也就可以是反馈者。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向思考一下:弹窗广告可以随意“到达人人”,那么可不可以也有一些便捷的投诉窗口,类似于一些网约车平台上的“一键报警”,来方便用户反馈?
事实上,之前针对弹窗广告不乏专项治理行动。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次“双11”的情况就表明,弹窗广告容易陷入“整治后再泛滥,泛滥后再整治”的循环。这也是种提醒:专项整治很有必要,形成日常监督、实时防护、用户和管理者互动的合力更为长效,也才能打造持久健康的网络生态。
□与归(媒体人)
编辑陈静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