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参与旺角暴乱被判暴动罪今成立,她还曾涉嫌袭击付国豪
[环球网报道]综合香港“东网”《星岛日报》等媒体7日报道,自称“旺角占领区女村长”的“鸠呜团”女常客毕慧芬,于2016年旺角暴乱事件中涉嫌参与掘砖和将纸皮抛入火堆,被控两项“暴动罪”,香港区域法院今日(7日)裁定其两罪成立。案件押后至11月26日量刑。此前,毕慧芬涉嫌于今年8月袭击环球网记者付国豪,被控三项罪。
港媒报道截图
据报道,法官裁决时表示,就三名警员忆述情况,案发当晚至翌日清晨,旺角亚皆老街、山东街、豉油街、西洋菜南街等,都有暴力示威者非法集结,而他们掟砖、纵火,拒绝返回行人路上等种种行为,实际上破坏了社会安宁,亦令其他在场人士合理地担心人身财物会受损害,法官认为这些暴力示威者已干犯“暴动罪”。而警方凌晨在山东街筑起防线,大批暴力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砖块,有新闻片段拍到被告毕慧芬曾蹲在地上及拿起砖块,亦有新闻片段拍摄到被告站在人群最前方,将物件掷向火堆中。
法官表示,被告虽有智力及分析能力较常人低等的问题,但曾诊治被告的儿科医生同意此不会影响其日常生活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法庭亦有观察被告于警方录像会面的应对,被告能对警方的提问作出相对应答,如曾称当时是“暴动”,后却改口称“示威”;又如对自己把纸皮箱等物品掷入火堆中,作出貌似无辜的解释称是为了免清洁工事后辛苦执拾等,这些都反映出被告的心智并非远低于常人,她对所回应的答话有清楚计算。
法官还表示,被告称掷纸皮箱等物品入火堆的解释不合情理得令人失笑。被告是有意图以此阻碍警方推进。且在当时的情况下,被告明白掘砖的目的是用来袭击警员,其虽没亲手向警员掟砖,但与其他暴力示威者一样,被告只是“角色有异,但目的一样,刑责相同”。
毕慧芬资料图(图源:香港《星岛日报》)
法官最终裁定被告两项“暴动罪”罪名成立,并将取阅被告的感化报告、精神、心理和医生报告。案件延至本月(11月)26日判刑。
报道称,据控方透露,现年24岁的毕慧芬触犯“暴动罪”时虽没有案底,但她当时被卷入一宗勒索案,获准保释候审。换言之,她是保释期间犯案。被告触犯“暴动罪”时未足21岁,中三毕业后就读职训局,曾兼职餐厅侍应和地产销售员。
另据媒体此前报道,毕慧芬还涉嫌于今年8月在香港国际机场袭击付国豪。8月20日,案件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理,毕慧芬被控“非法禁锢”、“非法集结”、“伤人”三项罪,不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