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协同涨价涉嫌垄断!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点名四通一达
据官方通报内容,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前期初步核查,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
新京报讯 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昨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当前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指出了当前快递行业的乱象,并就《反垄断法》进行了条款性普及,对规范经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官方通报内容,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前期初步核查,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
同时,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指出,一些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快递行业一端连接着数以万计的生产企业和电商卖家,一端连接着数以亿计的消费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表示,当前“双十一”促销即将来临,快递行业将迎来全年的业务高峰,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王状武称,《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致力于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行业竞争状态,处罚不是目的,但是,对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破坏浙江省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绝不手软。
告诫会上,浙江省消保委就快递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要求,一是各快递公司应切实履行《消法》和浙版新《消法》的法定义务,承担好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相关快递行业协会应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快递小哥的整体素质,杜绝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三是龙头企业应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放心消费在浙江”号召,为打造“放心快递”而主动作为。下一步,浙江省消保委也将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我省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开展消费体察。
新京报记者程平陈维城编辑岳彩周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