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木木美术馆盗用字幕遭质疑,民间翻译保护处在灰色地带
近日,民间非营利组织“掘火字幕组”在网络发文,指责“网红”晚晚创办的木木美术馆在大卫·霍克尼展览展出的纪录片盗用了该组织成员的翻译。此事一出,引起了一些讨论。尽管网友普遍支持“掘火”,但字幕组这种形式的民间翻译的保护,依然处在一个灰色地带。
撰文|余雅琴
民间机构指责网红美术馆盗用字幕
近日,民间非营利组织“掘火字幕组”发现有组员义务翻译制作的《大卫·霍克尼:与中国皇帝的大运河一日游》
(全名《与中国皇帝的大运河一日游,或曰表面即错觉而深度亦然》(A Day on the Grand Canal with the Emperor of China or: Surface Is Illusion But So Is Depth,1988))
中英文双语字幕版被木木艺术社区
(北京东城区隆福寺95号)
在“大卫·霍克尼:大水花——泰特馆藏作品及更多”展览现场播放。
几番交涉后,木木美术馆没能就此事作出让掘火字幕组满意的回复,“掘火字幕组”只好利用自己的公众号“掘火档案”发布了一个声明。声明主要描述了两件事,第一,木木美术馆确实在某个阶段直接在展览现场使用了掘火版的视频并抹除掘火水印;第二,在掘火对以上做法提出质疑后,木木美术馆表示了歉意,但是字幕组发现此后展览现场播放的由木木美术馆“自己制作的视频”中添加的中英文字幕依然和掘火的版本高度相似,于是“掘火字幕组”在自己的公众号上贴出了大量截屏比较,让公众来评判。
掘火字幕组将自己制作的视频和木木美术馆展出的视频进行了对比(图片来自网络)。
民间翻译保护处在灰色地带
木木美术馆是由网红背景的晚晚
(雷婉莹)
和丈夫林瀚在北京创办的艺术机构,成立于2014年。经过几年运营,已经成为一个著名的网红打卡地。在开馆几年中,木木美术馆举办了多场著名艺术家的展览。大卫·霍克尼被称为“英国艺术教父”,画作曾经被拍卖出六亿人民币高价。此次他在中国展览由木木美术馆主办,在艺术圈引起不小反响。“掘火”对木木美术馆的不满在于,花费如此巨大的展览,票价也高达单张200元,为何要盗用一个民间机构的翻译?
大卫·霍克尼著名画作《大水花》。
木木美术馆微博道歉,但提出希望“掘火”提供官方授权
对此,木木美术馆的解释是视频是经木木美术馆从影片版权持有方Milestone Film获得官方授权后用于展览中“移动的焦点”章节作为辅助和补充性地呈现。在展览筹备阶段,木木美术馆寻求了外部的翻译人员进行英翻中的翻译工作,再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校对和制作。在事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进行了致歉,对内部的相关负责人员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并且停止了和外部翻译人员的合作。同时,他们希望能与掘火字幕组尽快取得联系,并提议将掘火字幕组关于此视频中文字幕做出的贡献在展览当中进行应有的提及和致谢,并且向掘火字幕组支付合理的费用。
但是同时,木木美术馆在其微博上也提出希望“掘火字幕组”能为传播此视频在公共平台上提供一个来自官方的授权证明。众所周知,民间字幕组翻译并上传于网络媒体的视频几乎都是没有征得版权方授权的。最后,木木美术馆没有回应为何将掘火字幕组的logo水印模糊掉等质疑。
字幕组是中国网络民主化的一种组织方式,绝大多数的字幕组都以非营利为目的。组员招募的方式往往通过网络,因为对某些领域的热爱,自发翻译各类电影、纪录片,综艺等视频节目的字幕。但是,这样的翻译在法律界被认为是处在边缘状态的“民间翻译”,其翻译行为是否受到保护处在一个有争议的地带。
一方面,字幕组翻译字幕相当于对原作品进行了演绎,有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翻译权。但实际上,字幕组翻译字幕也是一个创作行为,其翻译成果包含了字幕组成员的创造性劳动,但由于其翻译前并没有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因此,这些翻译的字幕只是存在理论上归入作品范畴的可能,能否真正获得法律的保护取决于作品权利人的态度。
大卫·霍克尼。
争议之中,字幕组利用网络获得关注
木木美术馆的微博道歉,掘火字幕组发文表示并不满意,他们要求木木美术馆就盗用翻译成果这件事直接道歉,馆方必须在现场视频展示处标示其来源和著作权人名字。与此同时,他们也提出请木木美术馆尊重包括众多购票观展者在内的公众对这一事件的评议。
“掘火”是胡凌云于2004年创办的一份网络刊物,关注音乐、电影等文艺作品的评介。到了2009年之后开始转型,变得更加偏门和学术一些,同时还开设了掘火电台。所有作者都是义务供稿。掘火字幕组则是胡凌云2019年刚组织的一个新项目,有20名组员,工作是为有价值的国外文艺纪录片制作中文字幕。如胡凌云所言,在“掘火字幕组”的B站页面上,有不少网友表示这些视频帮助了他们的论文写作。
B站页面截屏
谈到版权争议的问题,胡凌云认为当前这算是个模糊领域。发布者不拥有版权授权的视频在B站上非常多,这一点是公认的,如果版权持有人要求站方或者发布者撤下,那也就当然只能撤下。“掘火”的考虑还是基于观众在国内难以买到和看到这样的内容,以及没有中文字幕。如果版权方在中国市场投放了这些视频并且添加了中文字幕,民间组织自然就无需花费大量业余时间去翻译了。字幕组属于弱势群体,纯付出,没有什么确实的权益保障,但至少有呈现事实的权利。
作者:余雅琴
编辑:徐悦东
校对: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