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起北京“黑车”在机场、火车站营运将罚款5万元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
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今天(11月7日)上午,北京市交通委发布消息称,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飞机场、火车站、公交枢纽、地铁站周边从事“黑车”非法营运一经查获将罚款5万元。截至昨日,北京市已查扣“黑车”937辆,行政拘留462人。
11月7日上午,北京市交通委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记者了解到,所谓“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其实就是“黑车非法营运”。
市交通委表示,在飞机场、火车站、公交枢纽、地铁站周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害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获,按照《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均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非法安装的专用营运标识、设施予以没收。
在此期间,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关于修订<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中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相关自由裁量基准”将暂时停止执行。
市交通委表示,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车”问题,北京市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黑车”运营行为,全面规范交通运输秩序。截至11月6日,北京市共出动执法力量57401人次,清整点位9604次,查扣“黑车”937辆,公安部门治安警告1174人、行政拘留462人、刑事拘留2人,暂扣驾驶证208本。
新京报记者裴剑飞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