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机场警方回应女乘客进入驾驶舱:是否追责会请示上级

日期:11-05
桂林机场女乘客

原标题:桂林机场警方回应女乘客进入驾驶舱:是否追责会请示上级

桂林航空董事长胥昕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涉事机长被记大过、终身停飞。

桂林航空GT1011航班机长将一名女乘客带入驾驶舱,女乘客喝茶拍照一事,引发公众对飞行安全的担忧。

事发后,桂林航空发表给予管理责任人员和相关机组人员相应处分,其中,桂林航空董事长胥昕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涉事机长被记大过、终身停飞。

今日(11月5日),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还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女乘客的责任。对此,桂林机场警方回应,将请示上级研究。

涉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被处分

新京报此前报道,11月3日,有网友发文,一民航机长邀请女乘客进入飞机驾驶舱,女乘客在驾驶舱内摆拍,旁边还有茶具。女乘客发布的图片配文称:“超级感谢机长,实在是太开心了。”民航资深机长分析认为,通过照片显示的信息,可以判定该航班为正在飞行的商业航班。

当日,桂林航空发布说明,承认该事件发生于1月4日,由桂林飞往扬州的桂林航空GT1011航班,并决定对当事机长处以终身停飞处罚。

11月5日上午,一份疑似桂林航空处分决定的文件在网上流传。

这份文件显示,桂林航空董事长胥昕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桂林航空总经理兼运行副总经理瞿涛被给予记大过处分,管理级别由M4降为M3,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其余6名管理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处分。

此外,这份文件还显示了涉事机组被处罚的详细情况:涉事机长苏某,被给予记大过、终身停飞处分,建议吊销其飞行执照,终身停飞;同机组其他5人,包括两名副驾驶,以及乘务长、乘务员、安全员停飞12个月,并分别被降低技术级别,并责令飞行部、客舱与地面服务部、航空安保部立即自查整改。

新京报记者向桂林航空证实了这一文件的真实性,并被告知,11月5日上午,桂林航空内部已发布处分决定。

桂林机场警方回应女乘客进入驾驶舱:是否追责会请示上级

桂林航空内部处分决定。受访者供图

一名不愿具名的桂林航空女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能够确认的是,这个文件是整个集团都是可以看得见的。”她表示,针对此事,桂林航空11月4日已经对外进行通报:“文件上网的话,需要走内部流转程序,这份处罚,是今天上午才登陆我们网站的。”她还表示,这份文件“外部人员是无法查看的”。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桂林航空的运营主体,是桂林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为6亿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胥昕,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旅行社业务;票务代理服务等。目前该公司有两家股东,分别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学者:涉事机长或将无法再从事该职业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受此事影响,该航空公司董事长等多名高层因此被处分,当班机长被建议吊销飞行执照。

处罚力度是否适当?

11月5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桂林航空处罚领导是对的,因为在道道关卡,层层措施下,仍然发生这样的事情,与作为“第一道关”的安保人员如空警或空中保安有关,也与乘务人员有关,但乘务长、副驾驶和机长,以及高层领导,都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张起淮进一步指出,根据国际公约,飞机关闭舱门起飞后,机长说了算:“但是机长如果作出错误决定,危及飞机安全的行为发生,其他人都有抵制的权利和义务”。

但张起淮同时也指出,对此事完全不知情的人应该被区别对待:“比如端茶送水的乘务人员,碰到这样一个危及航空安全的机长,也跟着倒霉的话,我觉得没有道理。”

张起淮介绍,航空业对进入驾驶舱的人员有严格要求。

针对涉事机长收到的处分,张起淮还补充,如果最终该名机长被吊销飞行执照,将被终身禁飞,无法再从事该行业。

桂林机场警方回应女乘客进入驾驶舱:是否追责会请示上级

11月4日,桂林航空表示,涉事机长已被终身停飞。受访者供图

11月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涉事机长苏某,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警方:是否对女乘客进行追责,将请示上级

对于涉事女乘客身份,多名网友称,涉事者系桂林旅游学院空中乘务专业学生。

新京报记者根据图片水印,找到疑似涉事女乘客的微博,发现其账号已清空,也未回复记者私信。

桂林机场警方回应女乘客进入驾驶舱:是否追责会请示上级

新京报记者根据图片水印,找到疑似涉事女子的微博,发现其账号已清空,也未回复记者私信。微博截图

桂林旅游学院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涉事女乘客确系该校学生:“现在我们已经叫她回来了,刚刚开始沟通,学校也很重视,正在调查中,目前还没有最后结果出来。”

张起淮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还表示,涉事女乘客的行为已经对客舱内的乘客构成一定威胁。警方还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她给予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否则不足以处罚有过错者”。

11月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航站区派出所,一名男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媒体曝光后,已注意到此事,此事属于航空公司内部问题:“我们主要管辖航站区,飞行中的飞机也不能随便管,对吧?”

对于是否应追究进入驾驶舱女乘客的相关责任,该位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需要向上级请示后,研究一下,再予答复。”

新京报记者李一凡

编辑郭琛

校对刘军

科创板迎首家CRO公司 美迪西首日涨幅超70% 杨元庆:企业跨境投资需要稳定、有较高预见性的国际环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