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

日期:11-05
屠宰场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

新京报快讯(记者黄哲程)农业农村部今日(11月5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从严审批生猪屠宰定点企业,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

根据农业农村部今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目前一些地方仍存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过多、设施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肉品品质检验落实不到位、停产企业违规生产、私屠滥宰时有发生等问题。

对此,农业农村部要求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从严审批定点企业。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其余生猪屠宰企业设立,必须符合发展改革委规定的“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严格审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并及时将新建生猪屠宰企业名单报农业农村部公布。

重点地区企业要开展资格复核。各地要重点组织对生猪屠宰企业数量超过10个的县(市、区)开展自查,关停环保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屠宰设施设备陈旧、屠宰工艺落后等问题企业。农业农村部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逐县开展复核,主要复核生猪屠宰企业资质情况、环保设施设备情况、屠宰设施设备与屠宰工艺匹配情况、动物防疫条件情况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实施情况等,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并向全国通报。

此外,各地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按要求配备肉品品质检验员,按规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提供代宰服务的企业要切实落实生猪入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出厂检查、无害化处理以及车辆进出场消毒等要求。对于不按规定实施肉品品质检验、代宰户直接宰杀生猪、出租出借场地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关停。各地尽快实现生猪屠宰企业名单与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关联,从明年1月1日起,凡不在名单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派驻官方兽医,严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新京报记者黄哲程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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