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棚房反腐”留置5人中 1人判刑了

日期:11-04
反腐

原标题:北京“大棚房反腐”留置5人中,1人判刑了

今年7月24日,费永新被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介绍受贿罪、受贿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万元。

北京市纪委监委今年2月曾发布信息,针对“大棚房”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进行问责并通报曝光,对规自系统5人采取留置措施。

日前,被留置人之一、原北京市规土委平谷分局执法监察队队长费永新的介绍贿赂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北京法院网公开。

根据判决书,今年7月24日,费永新被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介绍受贿罪、受贿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万元。

北京法院网截图

北京法院网截图

费永新,北京人,1973年6月15日生,2013年10月起,至2018年10月案发前任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平谷分局执法监察队队长。

北京法院网10月29日公开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费永新因涉嫌犯介绍贿赂罪、受贿罪,于2018年10月23日被北京市平谷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4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逮捕。7月24日,平谷区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费永新因介绍有违建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总队执法监察二室主任王某”行贿,而被留置。据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信息,王某即王威,也同批被留置。

法院认定,费永新介绍贿赂的事实有三宗,案发时间为2015年初至2016年六七月间,贿赂对象都是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总队执法监察二室主任王威。

其中,平谷区王辛庄镇放光村因自住楼的违建问题,村主任经费永新介绍,先后贿赂王威10万元和100万元。公开信息显示,该自住楼项目共有13栋。

另外两宗介绍贿赂事实,分别涉及北京市长空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嗨谷汽车公园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存在违建问题,两公司负责人经费永新介绍,分别向王威行贿5万元和10万元。

在王辛庄镇放光村村主任张某第二次贿赂王威时,100万元由费永新代收,费永新将其中50万元行贿给王某,另外50万元据为己有。

平谷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费永新共计介绍贿赂人民币75万元,受贿50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费永新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背景

北京持续整治“大棚房”,规自系统5人被留置

去年11月8日,原北京市规土委、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及市发改委等部门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整合,组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规自委。

今年2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对“大棚房”等规自系统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开展全面整治持续问责。

2019年1月,继对昌平区“六合成”农业园违建“大棚房”问题实施问责后,北京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再次针对“大棚房”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进行问责并通报曝光。

具体措施包括,由相关区纪委区监委对大兴区青云店镇党委、昌平区北七家镇党委2个党组织进行问责,对原平谷区规划国土分局副调研员姚军航等23名个人进行立案审查,对原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郑继培、原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二室主任王威、原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分局国土所所长刘年丰、原平谷区国土监察执法队负责人费永新、原市规划国土委大兴分局执法队队员张振志5人采取留置措施。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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