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市人大通过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10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杭州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说:“《决定》的出台,为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立足杭州实践明确要求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
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新业务,一直得到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和有力支持。在今年的杭州市人代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就明确将今年的司法监督主题定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勤华多次带队开展专题调研。
在这次审议报告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傅国云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讲座。在认真听取了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有关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分组审议,最后表决通过《决定》。
《决定》共二十条,内容包括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调查核实的具体措施、公益诉讼外部环境的优化、相关机制与队伍建设等,不乏杭州特色。如明确要求杭州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互联网侵害公益、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这是基于最高检要求及杭州市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尤其是杭州作为互联网之都,检察机关在互联网侵害公益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一直未曾停步,而且还走在了全国前列。”许勤华深有感触地说。
两个全国首例受到常委会委员赞誉
今年7月17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李某夫妻俩网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减肥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二人共同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61万余元,并在全国性的媒体或平台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9月5日,在经过在线开庭后,这起全国首例检察机关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公开在线判决,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10月28日,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瞿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销售侮辱、诋毁革命先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英烈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要求依法追究瞿某的民事责任。
“这又是一个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敢于担当,值得点赞!”不少人大常委会委员在这次审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时,对杭州检察机关办理的这两起公益诉讼案件赞不绝口。
为检察机关破解办案瓶颈提供依据
《决定》还将散见于法律和司法解释中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进行整理,汇总成具体的措施,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依据。
针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相关单位支持和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决定》明确全市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配合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责和义务。如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检察公益诉讼中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应诉出庭、判决执行等工作,并在鉴定评估、业务咨询等方面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支持。
长三角一体化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杭州处于长三角的重要区域,《决定》为此提出,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可以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
《决定》还规定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赔偿金实行专账管理,以解决执行到位的赔偿款无法处置的问题,同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检察机关可以探索建设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提高数据获取、线索发现、线索研判、案件管理和智能辅助办案水平。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培育和监督管理,探索解决目前公益诉讼案件司法鉴定面临的难题。
“《决定》针对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面临的公益诉讼案件来源瓶颈问题、公益诉讼办案效能问题、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问题、公益诉讼监督刚性问题、信息化辅助办案问题、办案人员与专业力量问题,一一提出了破解办法,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决定》。”陈海鹰表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