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县委书记出“个人文选”26卷
11月2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江苏省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射阳县委原书记徐超动用财政资金编辑《徐超文章选编》26卷,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
文章还列举了多个江苏落马官员的案例,并这样评论:一个个落马干部用自己付出的沉重代价告诫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对标对表,自觉把“两个维护”融入思想灵魂,贯彻到实际行动中。
据公开资料,徐超1958年5月出生,一直在盐城工作,曾任阜宁县县长、盐城市城区(亭湖)区委书记,2007年至2012年任射阳县委书记,2012年6月任盐城市政协副主席,2014年5月被查。
据报道,徐超在2001年担任阜宁县县长、2003年任亭湖区委书记之后几年里,认为自己的仕途一直徘徊不前,“心里很不舒服”,开始有了“别的”想法。
2015年8月,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判决书显示,徐超利用服务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及调整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总共收受、索取39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3万余元。
“政事儿”注意到,徐超编辑出版自己的“文选”的时间,是在主政射阳县期间。
此前盐城纪委监委网站介绍,从政之前,徐超做过中学老师,对名和权看得较重。接受调查期间,徐超多次夸耀自己的政绩。据了解,主政射阳时,徐超出版了一本《徐超文选》,专门汇总他的各种讲话。
此外,徐超还受贿过一副号称是著名画家黄永玉的画作,落马后被鉴定为赝品。
据盐城纪委监委网站报道,徐超曾收受过商人送上的一副号称为黄永玉作品《诸君一笑图》。据该商人供述,算上《诸君一笑图》,他共买了两幅画,总共花费20万左右。徐超落马后,这幅画被检察机关查没后,经鉴定为赝品,价值为4500元。不过在2016年5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幅画进行司法拍卖时,虽然已明确标明赝品,仍被一名竞买者出价10.09万元购得。
另外,徐超还有一名接触多年的情人。
从2004年开始,徐超和该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2009年,事情败露,该名女子的丈夫要去举报徐超。经过中间人协调,决定私了,由徐超赔偿该女子丈夫100万元。
由于徐超家的财政大权一直由妻子掌管,妻子的态度是:“你自己惹的麻烦,自己解决。”
徐超舍不得从自己家里拿出这笔钱,找到和自己关系不错的两个老板翟某和朱某,告诉他们自己想在南京买套房子,需要各借50万,但并未列明还款日期和利息。直到2014年3月,在徐超知道二弟徐海峰被调查后,向朱某和翟某退了这笔款。
承办人介绍,在徐超借款的几年里,徐超家里一直有还款能力,却始终不见还款,徐超本人主观上也存在不想归还的故意。
“政事儿”注意到,徐超还是一名“卖官书记”。在被认定的350余万元受贿款里,有近三分之一与卖官有关。
检察机关查明,2009至2014年间,共有22人向徐超行贿,行贿时间基本在春节期间,理由都是“拜年”、“表达心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徐超作为县委书记,对所属干部的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调配具有决策、决定权。“虽然这些送钱的人,并没有明确说明具体请托事项,但是无论是收钱的徐超,还是送钱的这些人,都对送钱的原因心知肚明。”
一位曾在组织部门工作的官员曾向某媒体直言:买官卖官几乎是心照不宣的潜在规则。甚至什么级别什么价码,都有不成文的地下行情。其透露,某乡镇干部多年位置没动,通过亲属向徐超送了共计10万,后来如愿进了县城某局。
某局长勤勤恳恳干了多年,虽说也有政绩,但就是原地不动,一直是科级干部。从2009年开始,分10次给徐超送去了7.3万元的红包,期间被调为副县级。
前述提到的徐超的二弟徐海峰,被当地人戏称“地下组织部长”,许多买官卖官都由他弟弟收钱。2014年11月,徐海峰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徐超简历
徐超,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江苏滨海县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8年12月--1981年1月就读于江苏省盐城市师范专科学校阜师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1年1月--1987年10月任江苏省滨海县中学教师、团委委员、团委副书记(期间:1987年7月--1990年7月江苏教育学院教育管理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并毕业);
1987年10月--1989年11月任江苏省滨海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1989年11月--1990年4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委办公室秘书;
1990年4月--1994年1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94年1月--1995年4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信息科副科长;
1995年4月--1996年2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1996年2月--1996年11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委办公室主任助理、行政科科长;
1996年11月--1997年11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11月--2001年1月任江苏省阜宁县委副书记(期间: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
2001年1月--2003年3月任江苏省阜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3月--2007年11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城区(亭湖)区委书记;
2007年11月--2007年12月任江苏省射阳县委书记;
2007年12月--2012年6月任江苏省射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6月--2014.05任江苏省盐城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4年5月被查。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官网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