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首个不设乡镇和街道的县级市刚成立,纪委有行动
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介绍了在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正式挂牌撤镇设市后的改革“过渡期”,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此前8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9月25日,被誉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的龙港镇正式挂牌撤镇设市,龙港市成为全国第一个不设乡镇和街道的新型县级市。
空中俯瞰龙港大桥(2018年12月)
文章介绍,在龙港撤镇设市改革中,温州、苍南、龙港等纪检监察机关严明纪律,严格监督,确保改革“过渡期”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近期,温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在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助推龙港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区。
过渡期间,组织人事调整、资产登记移交、涉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温州市纪委监委督促苍南县委切实担负起龙港撤镇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主体责任。
温州、苍南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成立8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撤镇设市期间信访受理、执纪监督、纪律保障等事项,每周组织开展改革部署、纪律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同时,温州市纪委常委会不定期听取龙港区划调整相关工作情况,对纪律保障、机构设置、层级优化和基层纪检监察力量配备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支持、保障、推动龙港撤镇设市工作。
为确保改革期间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温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赴苍南开展调研活动,通过个别谈话和集中座谈,把党委政府的要求传达下去,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情况。
10月8日,在一次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中,龙港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督查组谈心谈话时被提问。苍南县纪委监委要求,各单位对思想波动大、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针对性约谈提醒。
据龙港撤镇设市督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谈心谈话掌握的情况看,涉及改革的人员思想整体平稳,特别是村两委干部干劲十足,紧紧抓住当前龙港撤镇设市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改革在乡村落实落地。
同时,温州市纪委监委要求将龙港撤镇设市督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截至目前,苍南县纪委监委成立纪律保障工作组和4个督查小组,开展区划调整期间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等专项督查60余次。将原龙港镇纪检监察干部分成6个督查小组,不定期对龙港14个片区开展了多层次、立体化督查20余次,重点紧盯周末值班情况、资产财物管理、干部人事等方面,并对过渡期间突击花钱、突击启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十几辆公车GPS失灵、个别办公用房存在超标情况,都已经及时整改到位,也暂停了两个不必要启动的项目工程。”龙港撤镇设市督查组相关负责人说。
“龙港撤镇设市改革体现的是‘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干部划转、财权事权划分等重点环节,确保机构、人事等方面最大限度精简。”温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8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龙港撤镇设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改革成果,是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浙江“‘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创新之举,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温州“续写创新史”期望的重大举措。龙港撤镇设市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城市化体系和拓展城市化新路径提供了温州实践。
温州市长姚高员表示,龙港撤镇设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龙港实现从“农民城”到“镇改市”的精彩蝶变,是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事件。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