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记者来信:社区善治要依法“疏经通络”
新华社南昌11月1日电题:记者来信:社区善治要依法“疏经通络”
新华社记者余贤红、郭杰文
涉及十多万名居民的20多个小区,却无一处建立业主委员会,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部分业委会“难产”现象引发关注。成立业委会是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一项权利,然而频频出现的业委会成立难,警示我们,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仍需下气力“疏经通络”。
成立业委会是维护业主权益的前提,而一些小区收支不明、监督无力;服务消极、解聘无力……在很大程度上与业委会缺位以及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有关,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有不满有无奈,但更有期待。
业委会成立难,有程序复杂的原因,更有利益纠结的矛盾。站在物业公司角度看,有机会“躺赚”,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然而,一时的短视,放弃了更大的机遇。当前城镇化正在深入推进,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这是难得的发展商机。通过业委会监督,推动物业公司形成相应的市场竞争,可促进其提升服务水平,对业主、对小区、对公司、对市场皆有利,如此多赢之举何乐不为?
群众呼声是做好工作的“第一信号”,城市基层管理机构应该直接面向群众,倾听群众声音是职责所在,破解群众关心的问题是使命所系。对某些物业公司为了私利,敷衍搪塞、暗中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的行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业主的合法诉求,更不能漠然以对。只要抓住为民服务、为民解忧这个出发点,破解难题、打通梗阻就不会成为难事。
社区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一些成功经验表明,基层管理机构引导得好,业委会可以成为社区管理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形成基层治理良性循环。
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有关方面要以此为契机,在深入群众、将心比心中寻找“最大公约数”,排除干扰、化解难题,推进小区依法成立业委会以提高管理水平,并提高广大业主对社区治理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