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格执行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10月31日,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今年第三季度,哈尔滨空气质量全国排名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为打好秋冬蓝天保卫战,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燃煤污染防治、污染源达标、高排放车管控、扬尘等城乡面源综合整治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为重点,以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为突破口,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保持和巩固2018年大幅度改善成果,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同时,我市将严格执行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避免因秸秆露天焚烧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
前三季度,冰城好天比去年多20天
根据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统计:2019年1—9月,有效监测天数273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27天,同比增加3天;其中优103天,同比增加20天;轻度污染27天,同比减少6天;中度污染8天,同比持平;重度及以上污染11天,同比增加5天。
2019年1—9月,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可吸入颗粒物(PM10)6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2%;二氧化硫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
2019年6—9月,哈尔滨市空气环境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分别排名23、50、3、10位,较2018年有所上升。
推动重点污染物减排,保障冰城“气质”
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以燃煤污染防治、污染源达标、高排放车管控、扬尘等城乡面源综合整治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为重点,以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为突破口。
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将9区建成区内每小时10-35蒸吨(不含)、9区建成区内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每小时35蒸吨(或29兆瓦)、9区建成区外每小时10蒸吨以下、县市城关镇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等5个层面燃煤锅炉纳入淘汰范畴。截至目前,已淘汰1106台。
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完成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实施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制要求;推进140台燃煤电厂及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具备条件的协同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重点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00余辆;划定高排放车限行区域;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和限制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持续开展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气罐车等油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检查。
强化城乡面源污染管控。严控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管控,推动431个扬尘源完成整改;加强道路保洁;查处煤堆、灰堆、料堆场采取抑尘等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秸秆污染管控。强化责任落实、宣传引导、督查处置、重点管控。划清网格边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目标任务、严格奖惩措施。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和违法焚烧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解译、无人机监控、视频监控、举报受理、各级督查等渠道,及时发现火点信息并通报,第一时间灭火。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和重点人员加强管控。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实施秋冬季供暖锅炉错峰起炉、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推进1249家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操作方案的落实。
进入采暖季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将进一步增加,气象条件转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为加大力度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市将推动以PM2.5和、NOx和VOCs为重点的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在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同时,协调解决大气污染治理各类问题,对整治进展缓慢区、县(市)进行约谈。各级政府要不折不扣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今年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坚决不能烧”思想,坚定不移地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避免因秸秆露天焚烧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打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抵消采暖排放增加和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