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太原9月降尘量同比减少73%
生态环境部10月28日公布了2019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其中,太原9月降尘量均值为5.3吨/平方千米·月,同比减少73%,在“2+26”城市中降幅最高。
以扬尘治理为突破口,我市从2月底开始,展开降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土石方、拆迁、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相对较重的作业工序严管严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不达“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停工整治,对影响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据最新数字统计,我市完成绿网苫盖近1000万平方米,清理渣土垃圾超过900万吨。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及通往渣土场道路整治,六城区土路扬尘治理项目183项167.1公里全部完工。
在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方面,我市持续推进太钢二次料场、西山煤气化一焦二焦煤场、尖草坪龙聚煤场、官地矿洗矸库、西曲矿矸石中转储煤场、马兰矿选煤厂中煤场地封闭工程;在道路扬尘控制方面,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持续保持道路雾炮、洒水抑尘频次,减少道路积尘。
针对建筑、拆迁、绿化等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情况,运输及道路扬尘污染,露天堆放面源污染等,今年6月中旬开始,我市抽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执法人员,成立7个强化督查执法小组,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县(市、区)政府转办,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执法人员已检查发现扬尘污染问题400余家(处),已基本复核销号。
日前,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报9月份11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各市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合计509.28万元。由于降尘等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太原市获得奖励资金最多,为230.35万元。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