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信息可入罪!11月,这些新规要关注→
11月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信息500条以上可入罪、“傍名牌”等行为将受严惩、冥币禁止“高仿”人民币……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平台泄露用户通信内容
五百条以上可入罪
我国刑法已做出相关法律规定,网络平台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司法解释明确,11月1日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囤商标”“傍名牌”等行为
将受严惩
11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将正式施行。《商标法》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同时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
冥币“高仿”人民币被明令禁止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
使用人民币图样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未按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等行为,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
可报销50%以上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健委、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本文件印发后一个月内出台本省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统筹地区于2019年11月起开始实施,确保群众年内享受待遇。
《意见》明确:
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新版纳税服务规范实施
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
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版《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
新版《规范》从减少各类办税证明、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办理时间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在精简办税资料方面,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新版《专利审查指南》开始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公告(第328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现行《指南》明确,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11月1日前认定的
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等资格终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规范》明确,自2019年11月1日起,此前已获得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资格认定或指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相关资格自动终止,相关检验机构不得继续以原认定或指定的资格名义受理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检验。
旅客未系安全带
客运汽车不得出站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新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明确,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综合中国政府网、新华社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