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询问聚焦“四个千亿”政策执行情况
“‘四个千亿’政策有没有评价和考核机制?”“为上市公司纾困的平稳基金如何防风险保公平?”“两年降了五次电价,为什么有的企业感受不到?”……昨天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专题询问会,围绕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四个千亿”政策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连抛出8个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会议。我市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作答。据透露,我市今年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1500亿元。
今年前9个月为企业减负1290余亿元
为企业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是“四个千亿”政策的“第一个千亿”。谭刚委员问,这项政策执行到位了吗,如何将顶格实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已超额完成任务。近年来,我市陆续推出一系列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措施,2018年为企业减负1418亿元。今年,就企业反映较多的税收、用工、用房等方面的困难,我市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措施。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市共为企业减负约1291.7亿元,其中,减免税费894.1亿元,降低社会保险成本136亿元,降低用电成本40亿元,政策性产业资金资助135亿元,用地优惠政策减负76.6亿元,其他政策减负10亿元。预计全年减负金额可达1500亿元以上。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显示,深圳营商环境在上海和北京之后,位列全国第三。
清查转供电防止政策红利“截留”
去年以来,我市落实国家和省政策,五次降电价,其中今年4月和7月就两次降低工商业电价,完成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的目标。孙迎彤委员说,部分企业反映没有享受到这项福利。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显示,由于非业主不能在供电企业开户直接用电,大部分租赁经营的企业通过转供电主体用电,转供电主体加价行为普遍存在,加价幅度平均为30%。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转供电加价一直是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去年以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通过梳理发现,我市转供电主体一共有1600多家,截至8月,有600多家完成了整改和退费,合计清退电费4500多万元。不及时整改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影响征信贷款。根据部署,清理工作将在11月结束,将降低工商业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政府为企业减负的红利不再被“截留”。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转供电问题有其历史原因。只有取消供电中间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转供电带来的种种问题。当前市政府正在研究解决该问题。
平稳基金将扩大适用对象范围
去年,针对国内A股持续下跌等情况,市政府及时开展纾困工作,提出分2期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在全国率先探索解决优质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的实施路径。该基金使用情况及风险防控也备受委员关注。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第一期平稳基金已累计为54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流动性资金支持151.56亿元。获得支持的公司中,有32家股价上涨,生产经营向好。为了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我市加快设立二期基金,优化基金管理和运作模式,基金适用对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我市将设立优质重点民营企业库,主要包括注册地在深圳的境内外上市民营企业,具备一定的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以及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我市知名民营企业等。
为更好防范风险,我市明确提出对给予政策性救助的民营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须对支持资金负连带保证责任;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个人的,须以个人及家庭共同财产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进一步减压“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
一方面大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教育医疗等民生支出还要加大。郑学定委员关注,减少收入和增加支出形成的“双重压力”政府部门如何应对?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减税降费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面临下行压力。但是,我们仍然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开源节流促进财政经济平稳运行。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进一步摸清政府资产存量的情况,研究合理变现部分政府资产;另一方面,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减压“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将有限的资金更多地投向民生项目,投向实体经济。
该负责人表示,减税降费是一个“放水养鱼”的过程,只有让企业“轻装上阵”,才能更好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长远来看,能筹集更多的税源。
“四个千亿”政策
确保全市企业年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
实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
实现民营企业新增发债1000亿元以上
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审议
今年上半年,我市加大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案件1623宗,但案均罚没仅1.42万元,违法综合成本较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处罚威慑力有待提升。
成效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至75.2%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去年5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食品安全的监督条例。根据报告,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防控风险能力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市民对我市食品安全满意度从2015年的57.8%提升到目前的75.2%。
当前,我市初步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统一监管体制,监管力量得到加强。“一街一车一室”全部建成,在全国率先实现街道级食品快检的全覆盖。食品安全经费投入逐年提升,年均增长16%,今年达到3.82亿元。
根据条例的授权,我市还推进供深食品评价体系建设。首批18种供深食品被赋予“圳品”标志上市,已正式对外发布两批共200项供深食品标准。
问题食品安全客观风险仍然突出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尽管我市食品安全取得较大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先行示范区标准和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一方面,制约食品安全的客观风险突出。我市100%的粮食、95%的食用农产品、85%的食品依靠外地输入,食品输入性、源头性风险高,学校周边、工业区食堂、城中村等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三小”场所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另一方面,政府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有待提升。检查发现,运输过程食品安全风险较为突出,对冷链物流的监管缺乏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对食品违法者偏重于经济处罚,条例规定的联合惩戒与信用监管未有效落地。
此外,食品安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等,都有待加强和完善。
建议一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执法检查发现,我市食用农产品还未能有效实现源头追溯。目前,政府、学校、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建立了追溯系统,但系统相互割裂,不互通,追溯只在各自体系中运行,无法实现从产地到消费者的高效全程追溯。
报告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动当前各行业已建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食品源头可追溯、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进一步加大对市外供深农产品基地的外延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供深标准,完善标准管理、信用档案和产品召回等监管制度。
报告还建议健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夜间营业市场等较难监控的场所抽检检测,加强对流动摊档、城中村摊点等的食品抽检,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科学性。
建议二启动食品安全处罚条例立法工作
针对当前我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处罚威慑力不够的问题,报告建议,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落实最严厉处罚的要求,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规定,尽快实现将市场主体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有机衔接,及时有效地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当前,简单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耗时过长,占用执法资源过多。报告建议在法制方面先行突破,市场监管部门尽快启动食品安全处罚条例的立法工作,如建立食品类案件简易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将食品生产者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提高执法监管效力和威慑力。
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作为创新之城,深圳的科技产业如何更上层楼?《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加大基础研究稳定支持力度,在“卡脖子”处下真功夫,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我市科技支出年均增长约50%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于2008年颁布实施,以立法引领推动保障科技创新。条例实施十年后的2018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2%,居世界前列,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1.8万件,连续15年居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全国一面旗帜,实现增加值8296.63亿元。
依据条例的规定,我市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投入不断加大。2012年至2017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1287.49亿元,年均增长约50%。去年,这一比例达到57.7%。
基础原创能力仍需加强
成绩令人欣喜,但一系列问题也不容忽视。基础原创能力仍需加强,这是执法检查中各界反映最多的问题。条例实施11年来,我市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虽然取得进步,但发展水平仍与我市经济体量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相称。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国家对深圳基础研究定位及布局不足,二是基础研究稳定与竞争支持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
报告建议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等重大创新载体。加大基础科研稳定支持力度,打通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藩篱,打造从应用基础研究到终端产品制造的全链条体系,不断提升深圳原始创新能力。
各区科技产业应错位发展协同联动
执法检查中,有意见反映,优质企业在我市各区之间搬迁屡见不鲜,各区政府根据自身财力纷纷推出相似的招商引才政策,近一半区提出将生命健康作为本辖区的主导产业,存在各区之间相互竞争的内耗现象。
报告建议,立足各区实际,坚持产业差异化发展,统筹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创新片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板块,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良性互动态势,努力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各区政府要建立以高科技园区平台为载体的区域服务体系,打造高效产业发展空间,开展科技园考核,实行“经济亩产”与“科技亩产”的综合考评,促进空间集约与经济效益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