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用好问责利器激励担当作为
“问责就要问到关键处,必须破除问责中的官僚主义,既要防止应问不问的现象,也要避免草率问责、一问了之等倾向。”今年以来,长沙市纪委监委在开展问责工作中,始终把握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容纠并举等原则,坚持做到深入细致调查、客观厘清责任、宽严相济问责,让失职失责者服气,不让担当作为者心生怨气,切实发挥问责在工作推动中的利剑作用。
失责必问,注重抓住“关键少数”
“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中敷衍塞责、制定方案和工作措施照搬照抄,出现表述错误的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市纪委给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某某及分管副局长陈某批评教育处理……”这是市纪委今年问责案例中一起很典型的“关键少数”被问责的案例。
领导干部作为党的建设骨干力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沙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一案双查”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不干事、不担当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动真碰硬,严肃问责。2019年至今,全市问责党员干部121人,问责主要负责人58人,县处级干部12人。
错责相当,注重保护干部干事激情
错责相当既是精准问责的要求,也是为干部负责的体现。在对失职失责者严肃问责的同时,长沙市纪委仍然注重对担当作为者的保护,积极澄清不实举报。
“经查,欧益科不存在举报反映不查案还刻意阻挠等问题,市纪委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8月5日,长沙市纪委监委发出通报,公开为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自己依法依规办案、尽职尽责开展工作,却被人这样举报,觉得十分委屈,感谢纪委帮我澄清问题,感觉压在心上的石头消失了。”欧益科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长沙市纪委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9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典型案例,给担当作为者吃下了“定心丸”。
通报曝光,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
“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党工委简单参照上级文件精神,草率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5条措施,没有紧密结合街道实际,任务要求层层加码,干工作停留在必须开会发文的虚浮层面,过于追求形式。该街道党工委书记被约谈,其他相关人员受到批评教育处理。”5月15日,长沙市纪委监委对一起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问责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在当地各级干部中引起较大反响。
今年以来,长沙市纪委共通报4起问责典型案例。与此同时,市纪委责令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在单位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派员参加全市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作出说明或检查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务求真知真改。(长沙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