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限塑”成空文,有禁令还得有高招

日期:10-30
限塑空文禁令

原标题:评论:“限塑”成空文,有禁令还得有高招

“限塑令”实施已有11年,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农贸市场、小超市等经营户使用超薄塑料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超市内无偿提供的塑料连卷袋也被大量使用,让“限塑令”变得有些尴尬。对此,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从10月25日至11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限塑”专项整治行动,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经营行为将被查处(10月28日《南国早报》)。

其实,早在2008年,我国就开始实施“限塑令”。但如今11年时间过去了,“限塑令”不但没有成效,反而成了“一纸空文”。在商场、小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包括快递、外卖等行业,塑料袋的使用量不减反增。尤其在商场、超市里,塑料袋由原先免费赠送改为有偿使用后,不但提高了商场的经济收入,而且也使塑料袋的使用合法化。

眼下,各地“限塑令”遭遇“尴尬”,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只有“禁令”而没有妙招。笔者以为,要实现全面“限塑”,甚至“禁塑”,还需有关键抓手。首先,需有源头治理理念。实行全面“限塑”或“禁塑”,不是简单的一句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得从源头上入手。要严禁各地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要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纵容、姑息迁就。其次,需纳入信用体系。可考虑把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个人等相关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其付出沉重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其三,需跟进可替代品。对于用惯了塑料袋的广大市民而言,如果一下子“一刀切”地全面“限塑”或“禁塑”,肯定会很不习惯。这就需要尽快研发可替代品,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广大市民不受“限塑”或“禁塑”的框定而影响日常生活。

当然,实现全面“限塑”或“禁塑”,还需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自觉做到不使用塑料袋,比如:采取提篮买菜、使用布袋购物等绿色、低碳的购物方式。

全面“限塑”或“禁塑”虽然是一件难事,但笔者以为,只要拿出“限塑”的妙招,牢牢抓住禁止生产、纳入信用体系和研发替代品这三大关键抓手,再辅以市民绿色、低碳的购物习惯和方式,相信实现全面“限塑”或“禁塑”这项“老大难”问题就指日可待,限塑令的“尴尬”也就能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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