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两级院检察长把公益诉讼当“一把手”工程

日期:10-30
长乐

原标题:福建福州:两级院检察长把公益诉讼当“一把手”工程

正义网讯(记者张仁平通讯员范丽红王光忠)“与兄弟院比,与自身同期比,全市公益诉讼办案工作都不容乐观。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加大办案力度。”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恪守从检为民初心、践行公益生态使命”第一场调研片会召开,会议宣读了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致基层院检察长的一封信,信中要求检察长把公益诉讼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在多办案办好案上出实招见实效。

公益诉讼从试点到全面实施,福州市检察机关的探索与实践从未止步。福建省检察院把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设在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目前在全国推行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就来自“福州经验”;鼓楼区检察院一份促成全市范围整顿违规药店的诉前检察建议,被评为第一批全国优秀检察建议;闽侯县检察院两个案件分别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和最高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践与探索》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走前头,福州市检察机关的一个心得是检察长在一线指挥,带头办理有影响的案件。2017年9月,长乐区古槐镇政府按照检察建议,计划移走超过2000平方米的垃圾山,却难以在期限内完成。该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勋牵头协调,召集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解难题,助力镇政府仅用17天时间就将多年堆积起来的4500多吨露天垃圾清理干净。福州市检察院及时总结该做法,制定诉前圆桌会议实施意见。据介绍,通过圆桌会议凝聚共识,促成相关部门收回国有资产300多万元,清理垃圾7500多吨,补植复绿1617亩,以最少的司法成本,实现诉前最佳办案效果。

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深画介绍,公益诉讼检察第一场调研片会,是该市检察机关机构职能整合后召开的第一个工作推进会。针对办案数量有所下滑、办案类型不平衡的情况,福州市检察院和4个基层检察院围绕如何开展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及闽江流域和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协作问题交流座谈,提出从“点、线、面”上发力的工作要求。找点:从找准个案和类案切入点,办理一批优秀典型案件;连线:从优秀典型案例中提炼出全市检察机关小专项行动;成面:总结本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让“福山福水检察蓝”品牌家喻户晓。

“信中讲问题、明责任、说担当、提要求,又为基层鼓劲加油,提振了干警创先争优的精气神。”闽侯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张春说,收到来信,他有一种坐不住的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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