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成年人犯罪该不该加大定罪和量刑力度?看委员代表怎么说
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但关乎家庭幸福,也关乎社会安定。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针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该不该加大定罪和量刑力度等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代表们提出了更多的建议。
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防控校园欺凌:全流程把控风险
虽然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预防和治理措施,但校园欺凌现象仍时有发生。修订草案首次对学生欺凌作出定义,首次提出学校要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全流程把控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海星建议,将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纳入法治轨道,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帮教和惩戒。同时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在校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
设立强制报告制度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
修订草案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包括建立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
防止沉迷网络:增设“网络保护”建议监管网络直播
统计显示,64.2%未成年网民将网络游戏作为上网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修订草案增设“网络保护”一章,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提供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
有委员建议,根据网络游戏的功能、主题、内容等进行登记及分类审查,设定符合国情的网络游戏分类制度和发行标准,根据发行内容设定对象年龄。
除了网络游戏,有委员认为,未成年人对于网络直播短视频的使用也应予以监管。
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也遇到了新问题和新挑战。从未成年人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如何进行预防、干预和矫治,此次提请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拟实施分级预防,细化教育矫治措施。在26日的分组审议中,代表们提出,这个理念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程度的区分。
另外,针对大家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该不该加大定罪和量刑力度的问题,委员代表们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观点一: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特点定罪和量刑力度应加大
针对如何解决“未成年人发生严重不良甚至犯罪行为后,由于年龄原因不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尽管草案第四章中已经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跟进矫治措施,但是有不少委员和代表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应加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年龄提前,而且恶性案件较多的趋势。近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有些家长和孩子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肆意妄为。
观点二: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严刑重典”应谨慎
也有观点认为,鉴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对“严刑重典”应该谨慎。有委员表示,如果不看个案,而看统计数据的话,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激情犯罪,没有预谋,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团伙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鸿雁:
要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极端特殊性,主观恶性远远小于成年人,再有,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于成年人的最大特点,改好的可能性远远高于成年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要么是重罪,要么是无罪,没有中间过渡的教育矫治手段,要延伸一点,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刑法设立未成年人专章。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陈云英:
对于建立专门的矫治机构要很谨慎,因为进入了专门矫治学校以后,好像这些孩子就是被判断为有罪的。如果有很少量可能很严重行为的被定为有罪,我认为也应该,因为他的行为可能是很严重。但是如果达到一定比例的未成年人犯罪,会变成社会治理的不可承载之重。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修订到底应重还是该轻,有观点认为,应本着保护和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前提,视其行为考虑与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有观点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通过教育、矫治、惩罚未成年人的专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