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网络大咖制造司法谣言可视为“藐视法庭罪”

日期:10-25
代表网络大咖谣言

原标题:代表建议:网络大咖制造司法谣言可视为“藐视法庭罪”

“保护法官独立审判和责任制,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干涉,进而增加公众舆论对司法公信及司法权威的尊崇。”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10月24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最高法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列席会议的代表黄超建议,网络大咖利用微博、微信制造司法谣言,可被视为“藐视法庭罪”。

刑法第309条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黄超建议将“扰乱法庭秩序罪”,修改为“藐视法庭罪”,“理由如下: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仅对法庭现场扰乱秩序进行了明确,没有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制造司法谣言干扰审判的行为纳入此条款”。

黄超认为,“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网络大咖利用自身粉丝众多的优势,听信一方之言,发布不实信息,司法谣言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急剧扩散、肆意传播,制造舆论和压力,企图以此干扰法庭审判,影响司法公正,这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司法公信力。我认为,现阶段我们除了及时公布调查的事实、过程及结果,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挤压这些司法谣言的生存空间之外,还应当在刑法里与时俱进地修改和完善相关条款,对法庭内外利用各种方式干扰法庭审判的行为确定为藐视法庭罪,还网络世界一片清朗空间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保护法官独立审判和责任制,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干涉,进而增加公众舆论对司法公信及司法权威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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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法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刑事审判社会关注度高,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在全媒体环境下极易成为舆论焦点,少数当事人利用网络炒作案件影响公正裁判,审判工作面临巨大舆论压力。

新京报记者王姝

编辑白爽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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