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前三季度认罪认罚案件判缓刑的占36.6%

日期: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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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检:今年前三季度认罪认罚案件判缓刑的占36.6%

据高检网10月24日消息,最高检召开“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会上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

陈国庆:今年以来,最高检两次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并在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适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步推进,成效逐步凸显。

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2019年1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为27.33%;1至6月为29.67%;1至8月为36.5%;1至9月为40.1%。9月,重庆、天津、江苏等省份平均适用率已经超过70%。

二是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履行。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也逐步上升。2019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27%,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51.75%;1至6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28%,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58%;1至9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33.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1.6%。

三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充分体现。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宽,从强制措施适用、起诉必要性和量刑优惠等多个层次探索从宽形式的丰富性和层级的差异性,确保实体从宽落到实处。2019年1至9月,认罪认罚案件不起诉处理的占9.1%,免予刑事处罚的占1.3%,判处缓刑的占36.6%,判处管制、单处附加刑的占2.1%,非羁押强制措施和非监禁刑适用比例进一步提高。

四是诉讼效率进一步提升。2019年1至9月,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占比14.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占49.8%;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占比35.6%。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建立“全流程简化”速裁模式,对部分简单且易收集证据的盗窃、危险驾驶案件,在犯罪嫌疑人羁押的48小时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全部流程。福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建立审查起诉阶段6份权利义务告知性文书“一单式告知”,简化文书、审批、出庭三个程序等高效案件流转工作机制,确保快移快送、快速处理。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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