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中小微企业最高一次性奖200万

日期:10-25
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

原标题:上市中小微企业最高一次性奖200万

10月23日,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我省将对上市中小微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做好去年奖励的基础上,我省将对全省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事宜展开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

《通知》中明确,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我省民营企业,将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我省国有企业等,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我省民营企业,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有企业等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我省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晋兴板”挂牌的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符合以下资格与条件的我省企业可以申报此次“奖励资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只限民营企业)上市的我省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我省中小微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我省中小微企业;或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小微企业。

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需向注册地所在市金融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各市金融办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孟绍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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