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员多项违法,“爹坑儿子”还是“儿子坑爹”?
10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一则处分通报。这份援引自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的通报显示: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监委对乌海市政协原副主席吕纪俄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吕纪俄身为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规为子女安排入伍、工作,在干部选用中收受他人财物;纵容、默许其子“吃空饷”;为其子涉嫌犯罪案件说情、打招呼,干扰司法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强调,吕纪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取消吕纪俄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通报发出后,随即便有媒体发现,吕纪俄身上的一系列问题,似乎都与他的儿子密切相关。根据澎湃新闻的盘点,通报之中“违规为子女安排入伍、工作”“纵容、默许其子‘吃空饷’”“为其子涉嫌犯罪案件说情、打招呼”等情节,全都明确指向了吕纪俄为了自己的儿子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的行径。这些情况让人不得不感慨:吕纪俄的儿子实在是一位实打实的“坑爹”能手,而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吕纪俄这种为了给自己的儿子谋取好处,不惜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的溺爱做法,也是十足的“坑儿子”之举。
说起纪检监察机构在反腐工作中发现的“坑爹”案例,可以说一点也不少。就在不久之前,浙江金华便发现了这样一个案例。8月上旬,东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卢洪标被“双开”,在通报中,卢洪标不仅被指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敛财,还有“家风不正,为亲属违规经营干预执法活动、无息低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纵容其子奢靡享乐、参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的表述。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表述击中了公众心中的“痛点”,这名级别并不算高的官员,才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
在各种与“家风不正”密切相关的腐败窝案之中,“上阵父子兵”是最常出现的情况。2014年底,《中国青年报》在一篇报道中梳理了28起有贪官家属参与的案件,其中超过六成都是父子联手。对于这一现象,广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曾表示:领导干部较多利用特定关系人敛财,呈现腐败家族化趋势,官员利用影响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进行“曲线敛财”,形成了一人当官全家参与、全家受益的腐败模式。
其中,“官二代经商”可以说是这种“坑爹式腐败”最典型的表现形式之一,多名落马高官都有利用职权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的劣迹,2017年落马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就是一例。
杨家才的儿子名叫杨昊,这位“青年才俊”不到30岁时,便已是湖北某公司的创始人兼CEO。杨昊的公司在短短几年中,与国内21家财产保险公司和12家银行以及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银联等数十家大型企业均有合作。此外,杨昊还担任多家公司的董事长及法人代表。然而,如此辉煌的成就背后,起着支柱作用的并非杨昊的本领,而完全是杨家才的影响力。最终,杨家才被调查后,杨昊也被要求协助调查。
与杨昊类似,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的儿子赵晋也是一个“坑爹能手”。他在不满21岁时,就成了一家实际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07年至2014年,退居二线的赵少麟担任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的总顾问,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了大量帮助。与此同时,赵少麟还帮助赵晋采用伪造对外贸易合同、虚构向境外支付费用手段,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用于骗购外汇并汇至境外,共计美元4170万余元。
在赵少麟的协助下,赵晋年过不惑时,已经开设公司上百家,积累财富上百亿,地产项目涉及江苏、天津、山东和河北等地。借助父亲的关系网,赵晋混迹政商界,一时风头无两。然而这一切终究没有逃过纪检监察人员的眼睛,2014年6月,赵晋在北京住处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同年10月11日,赵少麟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乍看上去,这些“全家腐”的案例,反映的似乎都是“儿子坑爹”,但这不过是问题的表象,从根子上看,最应承担罪责的还是这些对子女不加管教,肆意放任的爹。家风不正,家教不严,与领导干部自身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我们应当认识到:每一个“坑爹”故事背后,都有一个“坑儿的爹”。家人的言行举止,反映出的其实是领导干部自己的问题,公众固然可以感慨这些儿子“坑爹”,但这些当事人却断然没有把责任全都推给家人,把自己摘出去的道理。归根结底,这些人要恨,只能恨自己辜负了人民的信赖,带着全家走向了腐败这条不归路。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央视网、中国青年报等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