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国在谈判中对中国营商环境有何要求?宁吉喆回应
国务院新闻办10月23日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司法部立法二局副局长张要波受邀解读国务院刚刚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上有媒体提问,中美经贸谈判过程中,美方有没有就中方的营商环境提出过一些具体的问题和要求?
宁吉喆回应称,新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在华盛顿结束,双方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汇率、金融服务、扩大贸易合作、技术转让、争端解决等领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营商环境是相互的,我们要改善营商环境,为在华投资的各类企业提供方便;对方也要改善营商环境,为中资企业提供方便。这里我介绍一下中国政府注重保护知识产权、改善营商环境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万多件,同比上升了80%,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审案件2000多件,同比上升了约23%。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00多件、3400多人。
二是积极推进修法进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18年底,《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对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规定了1—5倍的赔偿,法定赔偿额由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今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赔偿额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三是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今年上半年,国外在华申请的专利和商标数量有较大增长,专利增长8.6%,商标增长15.4%,延续了多年以来逐年增长的好势头。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支持企业海外获权和维权。中国正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会增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薛离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