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对偏常行为分级采取措施
在昨天(21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界定,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干预措施。
修订草案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规律,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的三个等级,针对不同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修订草案对严重不良行为进行重新界定和列举,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八项教育矫治措施。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接受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规定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关于重新犯罪的预防,修订草案丰富了对未成年人在诉讼中的教育、程序分流后的矫治、社区矫正期满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等措施。